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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消费者谨慎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以防买到即将报废车辆

日期:2012-03-22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646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一 仔细检查各项费用

案例:李先生相中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车主自称“着急出国,便宜一点出手”,还称车况良好,只售3万元。李先生多了个心眼,交易之前,他跑到养路费征稽部门查了一下,发现该车一年多未交养路费,想要过户的话,光补齐养路费加上滞纳金就得5000多元

点评:李先生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买车前一定要注意各项费用是否都已交齐。

案例二办齐各种过户手续

案例:徐先生以20多万元的价格从车主王先生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但没办理保险合同变更手续,随后发生了保险事故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徐先生联合王先生和保险公司打起了官司,最后法院依法驳回了徐先生和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点评:购买二手车后,要注意办齐各种过户手续,尤其是保险过户,以免出了事故遭拒赔。

案例三分清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

案例:一位网友买了辆2001年的二手时代超人出租车,想用来当私家车。但是不久他就听说,营运车辆只可以用8年,也就是说这辆车只可以用4年了。

点评:按照最新《汽车使用年限报废标准》,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消费者买车前一定要搞清楚,否则只能自己承担后果。

案例四 高档二手车可到4S店查询维修保养记录

案例:去年年底,一位消费者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SUV,购车后不久便发现车辆有问题。他首先到该车维修保养的4S店查阅了该车的维修保养记录,发现该车曾出过严重事故。他以这些记录及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到经纪公司追讨损失。

点评:虽然买到了事故车,但这位消费者的做法还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为追回损失搜集有力证据。这也提醒其他消费者,买高档二手车前可以到相应4S店查询维修保养记录,了解车况。

案例五 警惕短时间内多次过户的二手车

案例:去年9月,一位消费者经朋友介绍买了一辆二手蒙迪欧。买车后不久便发现该车经常出现熄火、方向抖动厉害等问题。该消费者到专业鉴定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检测后发现,这辆车发生过大事故,发动机机舱被撞坏。虽然经过修复、损坏的零配件也已更换,而修复技术很差,更换的零配件也都是旧的。鉴定评估机构还发现该车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过了4次户,这位消费者大呼上当,早知这辆车过了这么多次户,就应该有所警惕。

点评:频繁过户的二手车一定有其原因。如果购车前就了解这一情况,这位消费者就不会轻信朋友的话买来事故车了。

案例六 辨别证件真伪

案例:2004年3月,兰女士找熟人何先生买二手车。何找来自称是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魏先生,在何的撮合下,兰女士用4万元买下了魏带来的一辆1997年上牌的黑色桑塔纳,并拿到了标明是“非营运车”的相关手续证件。车开回家后,内行人很快发现该车车架号与行车证上的号码不符,且黑色车漆是后喷上去的,原漆为红色。她通过熟人在车管所查询该车档案,才知道这辆车以前是出租车,眼看就到报废期了。

点评:对普通消费者来说,辨别证件真伪比较困难,因此购车前最好到相关部门查询、鉴定,不要轻信熟人的话。

案例七 经验主义害人不浅

案例:吴先生是某驾校教练,去年2月听说某人有辆富康车要低价出手。对方告诉吴,该车是2000年上牌的,原车主没用多长时间。内行的吴先生看到该车较新,便听信了卖主的话,以4万元买回,准备当教练车。以为捡了便宜的吴先生,回到家打开对方提供的证件时,在其中一本购置附加税的红本上发现该车以前是出租车。由于是自己看走了眼,吴先生只好哑巴吃黄连。

点评:现在车辆修复技术非常高,再有经验的人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为保险起见,买车前还是去专业的鉴定评估公司做个检测,不要让经验主义害了自己。

案例八 买卖合同不能草率签订

案例:两年前,崔先生从某二手车经纪公司处买了一辆二手捷达,使用期间并未发生重大事故。最近,他准备把车卖掉,买车人经过检测发现该车曾出过翻车事故。朋友建议崔先生拿买车合同找经纪公司理论。但崔先生发现合同上“是否为事故车”一栏是空白的,签合同时他竟然没注意到这一点。

点评: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一定不能草率签订,而且合同中各项内容都必须清楚填写完整。

案例九 买车到正规市场

案例:王先生在路边看到一辆挂牌转让的汽车,品牌、型号和车身颜色都是他一直想买的,而且只有3年多的车龄。卖主开价不高,不到3万元。他当即就和卖主签订了购买协议、付清车款,约定第二天办理过户。没想到,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时候,他发现这辆车除了路桥费、养路费不齐外,还有10多次交通违规未处理,卖家却以协议没有注明为由拒绝承担费用,要王先生承担。无奈的王先生只好自认倒霉,白白损失了4000多元。

点评:王先生的经历再次提醒消费者,买二手车一定要到正规市场。

案例十 仔细检查车架号

案例:去年8月,周先生以4万元的价格买了一辆黑色奥迪100。购车后,周先生去汽车修理厂做车况检查。维修人员告诉他,该车的车架号曾进行过涂改,而且这还是辆事故车,市场价格远低于4万元。由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与卖主也失去了联系,周先生只能自掏腰包修车。因为改过车架号,这辆车不能再进行合法交易,周先生只能一直用到报废。


相关法规:《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 为了鼓励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促进汽车消费,现决定将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的报废标准调整为: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
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四、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
五、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六、本通知没有调整的内容和其他类型的汽车(包括右置方向盘汽车),仍按照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和《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执行。
七、本通知所称非营运载客汽车是指:单位和个人不以获取运输利润为目的的自用载客汽车;旅游载客汽车是指:经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批准旅行社专门运载游客的自用载客汽车。 八、本通知自发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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