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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护肤品导致皮肤过敏,如何索赔

日期:2012-03-2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307次 [字体: ] 背景色:        

据了解,在化妆品类投诉中,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皮肤过敏及不良反应的投诉通常占到投诉总量的60%到70%,这个数目是十分惊人的。一旦发生伤害,消费者就应注意搜集有力的证据。

首先要保存好消费凭据。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具有举证责任。美容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或接受美容院服务时,一定要记住索取购物凭证或服务收据,如化妆品发票、化妆品使用说明书、接受美容院服务的票据等,并保存一定的时间。

其次,要保存好反映皮肤伤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鉴定材料、就医诊断书等。第三,要保存好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证据,如损失清单、医疗处方、发票、交通票据、误工证明等。第四,与对方交涉后得到的处理意见、处理材料等。

另外,就是在必要时,可请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斑贴实验。《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7项诊断标准已经出台,有诊断资质医院所做的斑贴测试结果可以做为消费维权的法律依据。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酌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的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或告之消费者,并且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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