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权利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吗
答: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可见,夫妻之间的权利是不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并不因哪方的收入相对较少而因此享有相对较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