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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 救人牺牲者家属诉请被救者赔偿
    日期:2023-01-19 点击:104次

    救人牺牲者家属诉请被救者赔偿李林在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下水救助吴娴而不幸溺亡,属见义勇为。本案虽然没有侵权人,但吴娴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对于补偿的数额,因补偿责任并非赔偿责任,不适用填平原则,故综合考量原告受损情况、救助行为及所起到的作用等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为4万元。吴娴搜救、打捞所涉费用亦作为补偿费用,不再进行抵扣。程婷、梅平、吴波三人的行为与李林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也并非受益人,故不承担民事责任。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该案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 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
    日期:2023-01-10 点击:118次

    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可撤销对于人身损害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撤销与否的问题,当事人多基于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申请撤销,此种情况应着重考虑一方当事人基于自身知识、经验、信息及经历差异是否对行为性质的认识与客观实际存在重大差异,是否会造成当事人权利义务失衡,造成一方利益遭受较大损失,即当事人是否能够合理预估自己的损失,是否对内容、形式及后果存在重大分歧的意思表示瑕疵。

  • 游客擅自滑雪受伤,自己也要担责
    日期:2022-11-01 点击:125次

    游客擅自滑雪受伤,自己也要担责虽然在宣传的广告用语中并不包括游客亲身体验滑雪,但三公司均未对夜场滑雪表演及游客戏雪内容进行说明,存在误导游客的情况,也未就活动安全注意内容进行详细告知,同时,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邓某、高某明知晚上滑雪存在较大风险,在滑雪场未开放无保护的情况下,擅自从破损围栏缺口处进入滑雪场滑雪,以致撞倒受伤,存在明显过错。

  • 农村自建房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
    日期:2022-10-26 点击:126次

    农村自建房出了安全事故谁负责作为房屋所有人,应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简单的农村自建房施工就无须考虑施工单位有没有资质的问题,若发生受伤事件,很可能会因选任过错而承担赔偿责任。作为承建方,应当保障施工环境安全,及时检查施工所用的工具,对有技术操作要求的工具,应调查核实使用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同时,应尽量为自己的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转移可能存在的风险

  • 关于第三人介入侵权致旅客在境外受伤的责任承担
    日期:2022-10-18 点击:88次

    关于第三人介入侵权致旅客在境外受伤的责任承担补充责任是侵权责任法领域的内容,故如果当事人提起的系违约之诉,则不存在考虑补充责任的适用问题,而应转为审查相关当事人之间是否具有合同关系、具体为哪一种类的合同、合同中对于违约责任是否作出了明确约定以及本案是否出现了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形等第三人介入侵权的方式决定了补充责任人注意义务的大小及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因此,在审查判断安全保障义务人是否应当承担补充责任的过程中,应重点审查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否在补充责任人可预见、可避免和可控制的范围内,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通常而言,第三人侵权行为的可预见性一定程度上与补充责任人注意义务的范围呈正比关系,即可预见性越小,注意义务越低;反之,则越高。

  •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究竟是否应当赔偿
    日期:2022-10-17 点击:128次

    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究竟是否应当赔偿该新规定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形成了良好的解释回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仅规定了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没有单列被扶养人生活费一项,这恰恰是因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已被吸收在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之中。

  • 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赔偿义务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的判定
    日期:2022-10-17 点击:316次

    关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赔偿义务主体及责任承担方式的判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哺乳期女性遭遇车祸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奶粉钱”
    日期:2022-10-12 点击:107次

    哺乳期女性遭遇车祸是否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奶粉钱”根据一般常识,母乳喂养能够增强婴儿免疫力,增进母子感情,对于婴儿的身心发展更为有利,母乳喂养系宝妈们的首选。在本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小李因接受药物治疗,不得不放弃母乳喂养,系无奈选择,同时也支出了额外的“奶粉钱”。虽然我国法律并未将“奶粉钱”明确规定为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但该损失系因侵权人侵害小李人身权益而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且侵权人存在过错,故该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 自陷风险者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责任承担
    日期:2022-09-26 点击:199次

    自陷风险者在人身损害赔偿中责任承担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的意外死亡与被告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问题。王某对自身安全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致使意外发生,属于自陷风险,应承担自陷风险的法律后果。所谓自陷风险,就是明知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仍旧实施一定的行为,并放任风险的发生。

  • 如果老人在养老机构受伤,养老机构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日期:2022-09-22 点击:134次

    如果老人在养老机构受伤,养老机构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是因养老机构未尽照料、护理义务引发的纠纷,如本案纠纷,又如养老机构未尽餐饮照料护理义务,造成老人被食物噎呛致死以及部分护理人员对不能自主、智力障碍或患有阿尔兹海默症的老人存在辱骂、殴打等虐待行为引发的纠纷等;二是因养老机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引发的纠纷,如养老机构防滑设施缺失致使老人摔伤、安全防范设施不合规致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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