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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
关于对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关于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并且构成犯罪的用人单位的有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有关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且行为符合上述刑法规定的犯罪或者刑法其他条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则就要依据相应规定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责令用人单位关闭。这里所讲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属于《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单位,限其在一定期限内停止生产或经营活动的一种行政处罚,属于行为罚。
关于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如《产品质量法》第29条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第35条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对于违反者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1条的规定给予没收、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规定处罚的,也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关于8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停业、关闭,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处罚,在处罚时应当慎重,因此本条规定,只有当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方可给予其这种处罚。同时明确规定,责令关闭的处罚应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关于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按照本法第43条的规定,负有职业病报告义务的是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即通常所说的单位。单位不履行职业病报告义务,法律责任应由单位承担。但是,单位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它的主体是自然人,单位整体的活动是通过有意识、有目的的自然人的自觉活动实现的。
关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的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履行设备材料的危害告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关于9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强制性规定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警告,即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用人单位有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使其认识自己违法所在和如何改正。同时,卫生行政部门还要责令该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罚款。用人单位如果有本条所列的违法行为,在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改正其违法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其处以罚款。罚款的数额,法律也进行了规定,即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具体数额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决定。
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未履行有关法定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本法第32条要求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本法第33条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用人单位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要依据本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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