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实务探讨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 浅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以及与预约合同和预售认购书的区别
    日期:2015-12-28 点击:128次

    浅析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性质以及与预约合同和预售认购书的区别商品房预售交易合同是当事人就正在兴建的房屋所进行的交易行为,开发商负有于一定时期内将房屋兴建完成再转移所有权并交付购房人的义务。通常情形,在订立合同时,购房人据以参考的资料,仅为开发商提供的图纸、模型或者开发商兴建的“样品房”。至于房屋完成后的实际面积、建筑材料的品质、公共设施的有无等等问题,购房人无法事先预期或预见。

  • 处分行为系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日期:2015-12-27 点击:125次

    处分行为系权利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第七条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三十七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消费公益诉讼的界定与司法实务
    日期:2015-12-24 点击:127次

    消费公益诉讼的界定与司法实务对提起消费公益诉讼“机关”资格的设想与建议。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已诞生近两年,相对应的主要单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均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改,却未对提起公益诉讼的机关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立法机关对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主体资格予以充分谨慎。笔者建议接下来的立法和法律解释可适当将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授予检察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
    日期:2015-12-23 点击:159次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但为了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等问题,农民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既解决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所以,法律和政策都规定,农村土地转包是合法的

  • 2016土地流转新政策
    日期:2015-12-23 点击:252次

    2016土地流转新政策土地确权登记意义深远,确权以后有利于土地流转。明晰集体土地财产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十分紧迫繁重,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民和土地流转者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效解决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权利,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 房地产抵押的界定及相关法律
    日期:2015-12-23 点击:155次

    房地产抵押的界定及相关法律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有房地产抵押,都要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要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 哪些房不能租
    日期:2015-12-22 点击:79次

    哪些房不能租未经原租人书面同意,被承租人擅自转租出去的房屋不能租。如果未获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将房屋转租出去,会引起法律纠纷,原承租人会因侵权而被原出租方起诉,并被罚款。

  • 不动产登记的查阅主体之浅论
    日期:2015-12-20 点击:98次

    不动产登记的查阅主体之浅论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阅权主体,存在着“限制主义”与“开放主义”的分野。所谓“限制主义”指的是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阅权主体仅限于“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如我国《物权法》第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 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局限性及解决的实践思考
    日期:2015-12-10 点击:94次

    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局限性及解决的实践思考。那我们在判案中又如何衡量双方利益的大小,笔者认为就应该思考这类法的基本原则,诸如民法通则中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有及合同法中的一些类似的规定。

  • 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日期:2015-12-09 点击:157次

    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哪些法律风险该模式中的B是指Business,企业,即一种由个人向企业发放贷款的模式。其特点是贷款金额高,一般来说,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一般都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企业反担保。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