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实务探讨栏目包括北京律师及各地法官及学者对损害赔偿索赔各类实务问题的探讨分析。诸如北京资深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问题的探析,专家赔偿律师对法院管辖权问题的探析,北京律师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人的认定,各地资深律师对同命不同价的法院判决的探讨以及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索赔等实务问题的探讨。
夫妻一方赌博的债务,对方是否承担赌博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赌债所欠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债务是用于个人赌博的,其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夫妻一方赌博所负的债务,因为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所以应该由举债人自己承担,夫妻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北京高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不予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应当一并提交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当事人仅提交公证书或执行证书,已经受理的,通知其限期补齐,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齐的,执行实施部门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并在裁定中载明当事人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当事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该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提出异议的,由执行裁判部门进行审理。异议理由成立的,裁定异议成立并撤销驳回执行申请的裁定;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当事人不服异议裁定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问题的认定思路以保险公司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被保险人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为由,对其主张不予支持。这种情况下,绝大部分判决并未先行就保险公司所主张的免责条款的效力问题进行讨论,而仅仅是以保险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改变使用性质从事营业运输为由,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解释》第1-4条将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等具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者身份和职务的人员纳入相关犯罪的主体范围。由于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的业务过失行为与事故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一般较为明显,逻辑上容易理解,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案件的处罚对象也主要是上述人员。除此之外,《解释》还明确将单位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但实践中对于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的范围界定问题一直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明确。
雇主责任险约定按比例赔付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本案中,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第二十七条第(二)项B款,虽然不是规定在免责条款中,但属于比例赔付,故根据司法解释仍应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关于房屋买受人与抵押权人权利冲突处理的思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未能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情况下,韩某并不能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终结后,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实体争议或者当事人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作出权威性判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司法文书。
如何计算房屋保修期(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农村土地和房屋均可向银行抵押贷款贷款人应当统筹考虑借款人信用状况、借款需求与偿还能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价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率和实际贷款额度。鼓励贷款人对诚实守信、有财政贴息、农业保险或农民住房保险等增信手段支持的借款人,适当提高贷款抵押率。
房子卖给子女、继承、赠送哪种方式最省钱受近期契税政策的调整,相比房产赠与和房产继承,把房子卖给子女确实是能省下不少钱来。一是赠与的费用过高,二是房产继承的流程也比较复杂。本案例中,选择卖给子女的方式还是比较不错的,比较省钱。但由于受房屋面积,居住年限,首套、二套、多套等的限制。如果在将房子卖给子女的过程中,需要按照最高的标准来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和契税,则买卖过程产生的费用,可能就会比房产继承高出不少了。在把房子给子女时,可以优先考虑的就是卖给子女或者继承过户给子女。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房地产买卖与抵押、租赁交叉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一般而言,借贷合同与提供担保的房屋抵押合同之间构成主从合同关系,而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抵押合同之间不形成主从合同关系。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有效,房屋抵押合同不存在其他无效因素,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则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买受人若设定房屋抵押权,则成为无处分权人。无处分权人设定的房屋抵押权,抵押权人可基于《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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