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律师网职工辞职维权栏目:职工辞职条件,职工辞职申请,提前30日书面申请,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落户后辞职员工对企业赔偿的依据,辞职后档案转移问题,辞职后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若干法律问题,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或离职证明,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转移,员工辞职维权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员工离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原、被告签订的聘用合同第4条亦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据此原告在试用期内向被告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并不违反合同约定。本案中原告报考其他单位并已进入政审程序,原告提出辞职,被告明确表示拒绝,后又出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及原告出具承诺书并支付8万元,是一个连贯的过程,相互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认定原告出具承诺书时是处于补被动且劣势的一方,双方之间无任何的平等自愿、共同协商的依据。且被告主张原告赔偿8万元,未能提供赔偿标准的依据,也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损失已实际发生或有极大发生的可能,故不能认定原告出具承诺书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原告并非主动、自愿向被告支付8万元赔偿,被告应返还原告8万元。
未完成“军令状”承诺保底业绩被辞退 法院: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应当支付赔偿金
公司跨省搬迁社保待遇降低 员工不愿续签 法院:不能视为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应支付补偿
用人单位被注销的,劳动者应如何维权劳动争议可以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而清算责任纠纷则以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为原则,即以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笔者以为,公司注销后劳动起诉的,应当按照清算责任纠纷进行审理。虽然劳动者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的依据主要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最终是否由清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时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此时的案由应为清算责任纠纷。
小石在水泥公司先后从事安全保卫和市场销售工作,从工作性质判断,不属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水泥公司解除与小石的劳动合同前,未组织小石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小石主张水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遂判决驳回小石的诉讼请求。
员工提出辞职后又不想走了,还能反悔吗一审法院认为,曾某某在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后,已于2019年7月2日通过其父亲向公司作出了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之后曾某某又以多种方式反复向公司强调其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公司再依据已被撤销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依据,也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精神。
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即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正是由于这种社会责任是国家强加给用人单位的义务,因而,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担责,需要由法律的明确规定。(《最高法院对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离职补偿问题的答复》)
员工放弃缴纳社保,离职后又告公司能否拿到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该义务不因员工与公司的协议得以免除。
单方解除合同并扣留工资应该如何维权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辞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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