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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维权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律师网职工辞职维权栏目:职工辞职条件,职工辞职申请,提前30日书面申请,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问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落户后辞职员工对企业赔偿的依据,辞职后档案转移问题,辞职后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若干法律问题,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或离职证明,员工离职申请表,员工辞职后社会保险转移,员工辞职维权所需要的法律法规依据等。

  • 非全日制员工欲辞职,公司不得无故扣钱
    日期:2015-12-25 点击:525次

    非全日制员工欲辞职,公司不得无故扣钱无论员工属于哪一种用工形式,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报酬,若劳动者有违法行为,也只能依法要求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该广告公司因为小于的辞职而要扣发他的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小于完全可以主张要回自己的劳动报酬。

  • 参加单位培训后能擅自离职吗
    日期:2015-12-15 点击:272次

    参加单位培训后能擅自离职吗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看清楚单位是否提供培训和是否设立了服务期,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就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对自己以后的工作有一个规划,充分考虑服务期的问题后再订立劳动合同,否则违约了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 自动离职能不能领取失业金
    日期:2015-12-06 点击:532次

    自动离职能不能领取失业金

  • 浅析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
    日期:2015-03-25 点击:293次

    浅析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仅可提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可预告解除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似乎是对劳动者的过度保护,与劳动合同期限的设置目的并不相符。因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合意的结果,既为定期就应该相对稳定,无法定事由,不应提前解除或任意延长。如合同能随意提前解除,那就失去了定期的意义。

  • 劳动者未到合同期满即要求解除合同,单位因此受到损失如何处理
    日期:2013-01-12 点击:470次

    劳动者未到合同期满即要求解除合同,单位因此受到损失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作了规定,其中关于违约金支付,以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为限。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未接受培训的,应当来去自由,并不应受到限制。但对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的,应当不受上述第22条、第23条规定的约束,应当允许双方另行约定违约责任。

  • 不论劳动者之前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发第一个月工资时起,应当连续计算工龄,并确定经济补偿金额
    日期:2013-01-12 点击:618次

    不论劳动者之前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从发第一个月工资时起,应当连续计算工龄,并确定经济补偿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两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劳动者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般不能拒绝。但也不排除用人单位因经营方向改变、用人岗位减少等因素,导致不能与劳动者续签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

  • 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3-01-12 点击:596次

    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应如何处理 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公司应将其有关档案、人事关系送交人才交流中心等处管理,以免该员工档案丢失。关于双方约定服务期3年,如果提前离开公司,员工应承担4万元违约金的约定,属于公司为员工解决户口等问题对员工跳槽的限制,员工未经公司同意而离开公司,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用人单位的过错解析
    日期:2012-06-01 点击:353次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用人单位的过错解析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在劳动者已履行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日期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禁止克扣和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收入。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 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 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日期:2012-06-01 点击:658次

    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 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乎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

  •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日期:2012-06-01 点击:327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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