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工伤认定栏: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流程的说明,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机构等,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根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委托聘请律师代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不按程序判决撤销重新认定,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时间,职工因工负伤痊愈后旧伤复发是否仍按因工受伤处理等。
下班后用微信处理工作时突发疾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本案中,石某宇上班时的工作方式是通过微信对接同事、接洽客户,下班后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是其工作常态。事发当天,石某宇从上班开始至其突发疾病倒地,其持续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连贯性。石某宇在家回复工作信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最高法院公报工伤案例裁判规则汇总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投保人为劳动者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该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或实际施工人以投保人身份主张在赔偿款中扣除意外伤害保险金,变相成为该保险受益人的,有违立法目的,依法不予支持。
签订“工伤补偿协议”,还能再申请工伤认定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工伤补偿协议”不影响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职业病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规定了职业病病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体现了国家对职业病病人的特别保护。据此,职业病病人患病后理应保障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利。
工伤保险是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我国现行工伤保险保障制度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因此,对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业人员因工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实践中各地做法不一。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在于保障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但前提是职工工伤认定成功。
这10类伤亡不能认定工伤(2023版,附工伤认定流程)“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公司对“工作场所”的理解过于机械,“工作场所”不仅指实际的工作岗位,也包括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工作所涉及的单位以外的相关区域。其次,上班打卡属于根据公司规定所从事的活动,是为了完成单位规定的日常考勤工作,应属于预备性工作。最后,王女士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受伤的。因此,王女士依法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以下都是法律规定,如果你们不想看也可以。以下法律规定的核心是围绕着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展开的,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法定工伤的七种情形工伤通常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法定工伤,另一类为视同工伤。不论是法定工伤,还是视同工伤,本质上都是工伤,都作为工伤处理,工伤待遇都相同。法定工伤,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为工伤的情形,这也是工伤的普遍形态,主要分为以下七种情形。
受伤后超过一年,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