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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专栏简介

北京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网工伤认定栏:工伤认定申请书,工伤认定流程的说明,申请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部门,申请机构等,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根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委托聘请律师代为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不按程序判决撤销重新认定,工伤认定过程中发生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时间,职工因工负伤痊愈后旧伤复发是否仍按因工受伤处理等。

  •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
    日期:2024-06-22 点击:12次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身体不适到宿舍休息较长时间后病亡的能否视同工伤?
    日期:2024-06-17 点击:33次

    医务工作者在工作中身体不适到宿舍休息较长时间后病亡的能否视同工伤?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蒲某死亡的地点,系重庆某医院安排的宿舍,属于下班后的休息场所,并非履行医生职责的场所,不能将其认定为工作场所。

  •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如何把握?
    日期:2024-06-08 点击:14次

    工伤认定中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如何把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告浦东人社局作为浦东新区工伤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具有对其所属行政区域内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处理的法定职权。浦东人社局受理原告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程序合法。

  • “美团骑手”在家中给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日期:2024-06-06 点击:24次

    “美团骑手”在家中给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经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长青公司主张添财工亡不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且涉案电动车的电池经过添财改装,但未就此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证明。综上所述,我局作出的被诉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结果合法。请求法院依法驳回长青公司的诉讼请求。

  •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日期:2024-04-18 点击:27次

    职工在参加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对于用人单位组织或指定参与的文体活动以及单位组织的要求“经单位指派、选拔等程序才能参与”的活动可作为工作原因,职工在这些团建活动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以工作名义安排或者组织职工参加餐饮、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或者从事涉及领导、个人私利的活动,一般不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 自然人承揽施工企业外墙安装工程,雇工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日期:2024-03-30 点击:37次

    自然人承揽施工企业外墙安装工程,雇工受伤能认定工伤吗?本案甲公司作为具有用工主体责任的单位,其行为是属于工程违法发包抑或仅属于民事上的普通承揽关系是本案的核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 因工外出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工伤认定
    日期:2024-02-05 点击:42次

    因工外出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的工伤认定劳动者受单位指派外出工作,在完成工作任务后返程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伤亡,其工伤应按照因工外出期间进行认定,还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认定。

  • 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再次摔伤不算工伤
    日期:2024-01-22 点击:38次

    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再次摔伤不算工伤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但在各项损失费用的计算上,参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标准进行计算。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而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者可以直接通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程序获得救济,但在各项损失费用的计算上,是否可以参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标准进行计算。

  • 工伤员工仲裁期间死亡,用人单位是否仍须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
    日期:2024-01-05 点击:52次

    工伤员工仲裁期间死亡,用人单位是否仍须支付“三个一次性”补助金?工伤保险待遇中,“三个一次性”补助金是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劳动者遭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依法享有的经济赔偿。工伤职工被依法确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下班途中遭下属报复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日期:2023-12-31 点击:89次

    下班途中遭下属报复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劳动时间,而应包括上下班途中时间、加班时间(包括自愿加班时间)、临时接受工作任务时间、因公出差期间、非法延长的工作时间等。“工作场所”也不能仅仅理解为是狭义上的劳动场所,还应包括围墙内所有场所、指派外出工作场所及路线、上下班路线等。因此本案上诉人王东因履行职务行为致公司职工赵智伟心存不满,并在下班回家途中受到赵智伟暴力伤害,上诉人所受到的伤害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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