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处理栏目: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处理时限,交通事故处理主管部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怎么办,交通事故受害人怎么办,交通事故肇事者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处理适用的法律法规依据 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应注意哪些问题等等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处理栏目律师将为您一一解答。
酒后不听劝阻驾车 撞死好友后悔晚矣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车辆有损的交通事故,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车毁人亡罪魁祸首竟然是轮胎上小划痕,意外事故到底该谁赔偿交管部门所认定的“意外事故、双方均无责”意指事故发生时受害人陈伟及被告李桥主观上并无导致事故发生的过错,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指向的对象应当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事故发生时的对象亦是包含车辆及驾驶人员在内的一个整体,而并非驾驶人员个人
一车主处理“碰瓷”过程:在司法实践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属于兜底条款,只适用于有明确违法过错行为但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对应的具体规定的情况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审理中的几个问题审判实践我们经常发现发生交通事故时,车辆实际控制人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除了上述5种情形外,还有转卖车辆未过户的情形。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机动车管理办法》第15条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汽车交易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对机动车辆产权的转移有特殊要求,即必须经过汽车交易市场并同所有人或车辆所属单位及时向当地车辆管理机关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履行以上二项手续的交易,应视为无效,发生事故后,由事故责任者和车辆所有人或所属单位负责损害赔偿。
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依一般原则,机动车事故责任由过错方承担,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除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行为外,机动车一方均应承担责任。在机动车驾驶员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权利义务的直接承受者时,诉讼与赔偿主体较好确定。
松树横在路中导致连环交通事故 法官用推定裁决由于两起事故接连发生,且间隔非常短,吴某究竟是在哪起事故中受的伤已经无法判断。因为本案中,吴某与杨某、李某发生的第一次事故及其与赵某的第二次事故均可能导致吴某受伤的结果,但是吴某也未提供能够证明他受的伤是完全由第二次事故造成的证明;而赵某也拿不出吴某受的伤与其无关的证据。
交警有无权力扣留事故车辆和交纳押金尽管《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都没明确规定收集事故车辆上的证据的期限,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章现场勘查第三十八条规定:“交通警察应当按照《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等标准,勘验、采集、提取痕迹、物证,并制作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据此,“收集事故车辆上的证据”应在现场完成,而不需扣押车辆。
普通公民拍摄的司机违章照片可以作为处罚的参考吗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司法机关在诉讼中有权向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交警是否有权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受害人或者知情人应当迅速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一般可直接拨打当地的122交通报警电话,听候处理。在报警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好现场,除非因抢救伤者和财产之必要,不得擅自破坏现场,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保护现场的完整性,对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的调解程序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的,应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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