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第三者责任专栏简介

第三者在学术定义是通奸姘居的行为。 第三者在民间称呼为“小三”、狐狸精(意思像狐狸那样迷惑男性的女性)、邪花。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能否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9-10-22 点击:242次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债务,能否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分配相关规定
    日期:2019-10-16 点击:155次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与举证责任分配相关规定《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 妻子担保丈夫借款,期限届满后能否免除还款责任
    日期:2019-05-15 点击:123次

    妻子担保丈夫借款,期限届满后能否免除还款责任还款责任应免除。免除的理由很简单,保证期过了。《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吗
    日期:2018-12-17 点击:473次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吗对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人来讲,其往往处于家庭中的弱势地位,没有钱。那么,起诉对于他们来讲,可能就变成了一件难事。为此,《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 祖父母该如何帮助对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
    日期:2018-12-17 点击:194次

    祖父母该如何帮助对于经常遭受家庭暴力的孩子在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其父亲和母亲,父母作为监护人,应该尽到监护和教育的义务。但是教育孩子时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以家庭暴力的手段进行教育,否则就是违反了法律。

  • 作出人身保护令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措施又包括哪些
    日期:2018-12-17 点击:214次

    作出人身保护令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措施又包括哪些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 夫妻之间的权利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369次

    夫妻之间的权利可以用收入来衡量吗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妻子能以不知道为由将丈夫擅自赠与他人大额的金钱要回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357次

    妻子能以不知道为由将丈夫擅自赠与他人大额的金钱要回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
    日期:2018-12-11 点击:345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可以要求夫妻共同偿还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离婚时,如何分割关于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
    日期:2018-12-11 点击:301次

    离婚时,如何分割关于夫妻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