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代理栏目: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法定继承,财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遗产继承律师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遗产的确定,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分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遗产的继承顺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遗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制作遗赠抚养协议、起草遗嘱,怎样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制作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的方式,第三者是否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争议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
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1994年2月 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另一方无权以配偶身份主张继承权。
遗产不足清偿债务,还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1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要为缺乏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还有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21.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住房公积金能否作为遗产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人的规定比例的。
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能否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根据我国保险法规有关条文规定的精神,人身保险金能否列入被保险人的遗产,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指定了受益人。指定了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付给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不同。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孙文兴投保的车损险是财产保险,属于他的遗产,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丧偶儿媳十年如一日侍奉瘫痪在床的婆婆,直到婆婆去世,请问儿媳享有继承权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不在继承人范围内,不享有继承权。周某不幸丧偶后,尽心赡养侍奉瘫痪在床的婆婆达十年之久,属于法律规定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分配魏母的遗产。
过继子是否享有继承权三是对于过继父母死后过继,过继子与过继父母生前没有共同生活,只是为了延续香火或者给死者披麻戴孝而过继的,这种过继子没有继承权。可见,过继子能否继承过继父母的遗产,关键是审查过继子是否扶养过继父母,是否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
父亲去世后冒出“私生子”欲继承遗产,婚生子女有无义务配合做亲子鉴定身份关系具有鲜明的道德性和伦理性,又与财产关系紧密相联,在身份关系的确认中,自认身份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确定效力,即使推定也应依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进行。
独生子女是否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额继承父母遗产。当下,很多人没有立遗嘱或不愿意立遗嘱,归纳起来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认为自己身体尚好,没有必要提前准备,等不行了再说;二是误认为定立遗嘱程序太复杂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不存在遗赠或遗赠抚养协议,是否不能分得遗产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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