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代理栏目: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法定继承,财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遗产继承律师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遗产的确定,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分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遗产的继承顺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遗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制作遗赠抚养协议、起草遗嘱,怎样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制作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的方式,第三者是否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争议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
遗产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 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如买卖合同中未支付的货款,借贷合同中未偿还的本息等。 3、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遗产债务的概念是什么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即遗产中属于财产义务的那一部分,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或个人行为(如侵权行为)所欠下的债务,均可构成遗产债务。
收养与继承案纠纷案例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齐某系被继承人姚X2之女,但由于其身世特殊,出生不久即由姚某某带回常州抚养成人。被继承人姚X2在1 9 6 3年填写的干部登记表中登记齐某(原名郭志敏)为其长女。根据姚X3档案材料记载,姚X3于1 9 5 6年至1 9 81年在沈阳工作,其并未与齐某形成事实抚养关系。
在涉外遗产继承中,中国人怎么继承国外的遗产、程序、手续有哪些当事人持经过公证的身份证书和被继承人的死亡通知书等材料,到出入境管理机关办理去被继承人的国籍国遗产所在地等有关国家的护照。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他亲属、朋友、律师代为出国办理,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被继承人国籍国的律师、亲友代办继承事项,该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
涉外遗产继承有哪些中国公民继承在境内的外国人的财产,如该遗产是动产,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被继承人住所地在我国的,适用我国法律,被继承人在外国的,就适用外国法律。如果该遗产是不动产,则适用我国的法律。
遗产分割有哪几种方法遗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方法:(1)实物分割;(2)变价分割;(3)补偿分割;(4)保留共有的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应从方便生活的角度出发,以继承人共同协商为基础,合理作出分割。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该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的规定,应作出如下处理:(1)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2)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死亡赔偿金、死亡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是否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人情况的预先支付,是一个假设数额;死亡抚恤金是家庭成员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补偿和帮助;丧葬补助费是对死者家属因丧葬事宜而支出费用的补偿。因此该三者均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均不属于遗产。在处理时,死亡赔偿金可以参照遗产处理方式进行,死亡抚恤金在继承案件中查明抚恤对象及抚恤标准一并予以处理,丧葬补助费根据丧葬事宜的费用支出情况予以分配。
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保险金能否作为遗产不能一概而论。对于财产保险来说,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应当属于遗产范围。对于人身保险来说,如果人身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或指定受益人为被保险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该保险金应当作为遗产来处理;如果指定的受益人不是被保险人本人,那么该人身保险金应当给付受益人,而不能作为遗产参与分配。
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如何界定新型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三条明确规定遗产包括以下范围:(1)公民的收人,如工资、奖金、稿酬、股票、利息等;(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