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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遗产继承纠纷律师代理栏目: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法定继承,财产继承专业律师团队遗产继承律师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遗产的确定,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分 ,养子女、继子女继承遗产问题,遗产的继承顺序问题,什么时候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遗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制作遗赠抚养协议、起草遗嘱,怎样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继承人是否可以放弃遗产,制作遗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的方式,第三者是否享有继承权,遗产继承争议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

  • 子女出资购买的房改房属于遗产吗
    日期:2017-10-10 点击:353次

    子女出资购买的房改房属于遗产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二条之规定,子女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产,该实际出资作为债权处理,该房产仍属于其父母的遗产。

  • 成某与周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7-08-13 点击:267次

    成某与周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债权人成某某死亡,周某某作为其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第一款 第七项 关于“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的规定,债权属于遗产,周某某可以继承该笔债权,可以向周某某主张房款。

  • 爱心捐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
    日期:2017-08-10 点击:141次

    爱心捐款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从捐款的目的看,捐款本身是为了扶贫济困,而并不是使受赠人或其亲友从中谋取利益。当捐款到达被捐赠人以后,捐款是有明确的特殊公益用途的,那就是治病救人。如果受捐赠人去世了,捐款还有剩余,捐款的特殊目的就不能得到实现,捐款就绝不应该由其受益人挪作他用。从继承法的角度来讲,公民对这些财产首先要有所有权,而捐款作为特殊目的使用款项,何某某是没有所有权的,其被继承人自然也就不存在继承的说法

  • 遗产被转让后,继承人是否有权追回
    日期:2017-07-07 点击:175次

    遗产被转让后,继承人是否有权追回依照我国继承法之规定,张父死亡后,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其妻赵某和儿子张某。但涉案房屋并非全部为张父的遗产,其中应该将张某之母死亡后由张父和张某继承的遗产析出,即整个房屋的二分之一为张某之母的遗产,另外二分之一为张父的财产。

  •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
    日期:2017-06-08 点击:164次

    城镇户口子女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可自己建房。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拥有也是不能通过继承所得的。所以拥有城市户口的你是不可能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 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法律问题汇总
    日期:2017-06-08 点击:167次

    关于遗产继承的常见法律问题汇总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 出资帮父母翻建房屋 拆迁后有相应份额产权
    日期:2017-05-23 点击:289次

    出资帮父母翻建房屋 拆迁后有相应份额产权公民依法享有合法的财产权和继承权,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争议的原拆迁院落中,北正房五间由张甲父母翻建,系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建设东、西厢房及南房时,张甲夫妇已结婚,且参与了上述房屋的建设,故东、西厢房及南房应为张甲夫妇及张甲父母的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在离婚期间能否放弃继承权
    日期:2016-11-22 点击:267次

    夫妻一方在离婚期间能否放弃继承权《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6-11-14 点击:218次

    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 公司股东用遗嘱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日期:2016-11-11 点击:261次

    公司股东用遗嘱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是否有效如果股东设立遗嘱所处分的并不是其个人财产,而是其担任股东的公司资产,则其遗嘱处分行为直接违反了《继承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不符合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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