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网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哪些证据,离婚损害赔偿过错责任的认定及赔偿标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能否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遭遇家庭暴力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离婚前擅自终止妊娠男方能要精神赔偿吗,丈夫与人私通妻子能否获得离婚损害赔偿金,丈夫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子妻子有权追索精神损害赔偿,“婚外情”与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离婚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问题探析等。
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另一方起诉离婚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本案中原告刘某在开出租车期间认识一女子,二人经常同居,后发展到其家中同居,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被告谌某在诉讼中又提出要求原告刘某赔偿其精神损害赔偿费3万元。审理中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邓州市的实际社会发展水平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由原告赔偿被告1万元。这样处理虽然判决双方离婚了,但抚慰了受害人,使之精神上得到安慰,内心创伤得以平复,一定程度上制裁了具有过错的原告方。宣判后双方都未上诉,案件处理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离婚财产损害赔偿案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损毁家庭共有财产的赔付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因此案财产损害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与离婚之诉合并审理,因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成为解决损害赔偿之诉的重要前提。只有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才能确定属于原告的财产,进而确定被告应赔偿的范围。被告因家庭矛盾故意毁损家庭财物,属《意见》第2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据此规定,对毁损财产的一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离婚后要求支付引产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案件评析 怀孕妇女在要求离婚的同时要求男方负担生育费用,确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目的仍然是为了保障妇女及胎儿的利益及为应急需。因此,法院先行判令男方负担一定的费用数额并给付,并不是不可行。遇有此类问题应如何处理,最主要的是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保护弱者(妇女、胎儿)的原则来决定是否同时处理。
离婚损害赔偿纠纷案之无过错方荣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案 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夫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过错方的行为往往构成了对无过错方的侵权。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赔偿损害。这是当代婚姻家庭法中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在离婚问题上的体现。本案中原告刘某在开出租车期间认识一女子,二人经常同居,后发展到其家中同居,符合《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离婚损害赔偿案之离婚过错赔偿制度适用 本案是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人民法院审结的全自治区首例适用新婚姻法判决的离婚案件,也是全区首例适用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案例。被告因与他人同居,有重大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因此,原告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给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被告被依法判决赔偿无过错的原告损害赔偿金2000元。
夫妻个人财产损坏,离婚时可要求以共同财产抵偿吗 这种要求是不合理的。即使牛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我国《婚姻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本案中,牛某的梳妆台是牛某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自然消耗、灭失的,因此不能用夫妻共有财产抵偿。
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有时效限制吗 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是有时间限制的。尽管我国法律制定了相应条款,允许婚姻当事人的一方就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但是,同时也规定了诉讼时效,即自发现之日起2年之内。本案中,李某自离婚之时就知道,至今已经4年了,已经超出诉讼时敖。即使李某行使请求权,法院也不会予以保护了。
协议离婚,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吗 冯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袁某给付损害赔偿。尽管冯某与袁某协议离婚,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冯某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障碍。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女性弱势群体,我国《婚姻法》特别作出了规定,即使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无过错的一方仍然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全职太太离婚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胡某可以要求给付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在婚娴存续期间,夫妻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案中胡某因照顾孩子、打理家务等而失去工作,可以认定为付出了较多的义务,因此离婚时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吴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另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吴某刚出生的孩子被丈夫罗某扔进了深山,直接导致了孩子的死亡,他有遗弃家庭成员的恶劣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应该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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