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同居析产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同居析产栏目:同居行为的法律效力并不等同与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家庭律师针对同居行为引起的纠纷,为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们提供咨询和服务。同居期间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财产怎么认定,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如何分割,同居期间赠与行为的效力,同居一方死亡,另一方继承权的问题,同居期间债务承担的问题,婚内与第三者同居,争家产的纠纷处理,同居期间约定分手费,解除同居怎么处理,同居期间接受赠与财产,财产归属问题,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等。

  • 同居期间女方发生的医疗费用男方是否承担共同给付义务
    日期:2015-06-17 点击:464次

    同居期间女方发生的医疗费用男方是否承担共同给付义务,同居关系有别与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经过行政部门的登记,被赋予法律效力。当然,此种行政行为的登记性质,与民事身份关系的民事确认不同。行政行为的登记不能取代民事行为的事实状态,也不能认可行政登记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性质。

  • 女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遭拒”时权益维护探讨
    日期:2015-06-07 点击:157次

    女方起诉解除同居关系“遭拒”时权益维护探讨 这种责任的承担在于法律规范的不完善,建议应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同居期间女方的起诉权,尤其是同居女方在怀孕、分娩后一年内及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诉权。法官在实践中遇到太多这样的案例,且对这类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并不能从更本上解决纠纷,相反还可能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造成更多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 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协议,分手后是否仍需履行
    日期:2015-05-13 点击:214次

    同居期间双方签订的协议,分手后是否仍需履行按照法律规定,协议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履行,关键看协议的性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协议,是平等自然人之间设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应该从合同法的角度考虑这个问题。

  • 同居时共同购房 分手时将如何分配
    日期:2015-05-07 点击:145次

    同居时共同购房 分手时将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等不动产以登记公示为准,即房产证上所署的名字是谁,谁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在本案中,由于该房屋登记权利人为陈先生,李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是共同购买人,因此,该房产为陈先生的个人财产。

  •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分手后要求分割
    日期:2015-05-07 点击:241次

    同居期间购置的房屋,分手后要求分割 同居期间,因为事实上的共同居住,自然免不了双方财产的混同。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处理不好自然也少不了争执。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自然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男女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首先应尊重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即双方自愿达成的财产处理协议,只要该协议依法成立,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的法律要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应按协议处理。如果同居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依法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

  •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
    日期:2015-05-06 点击:271次

    因同居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的处理原则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中国法律法规中有关同居的规定
    日期:2015-05-06 点击:604次

    中国法律法规中有关同居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法律纠纷
    日期:2015-05-06 点击:136次

    同居关系解除时的法律纠纷法院大多将住房判给男方,对于无房居住的女方,虽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钱款数额是按照男女双方从单位分房时的房屋价值为参考的,而没有考虑住房商品化之后的实际市场价值。特别是一些农村妇女,离婚后住房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她们多是回到娘家,与父母兄弟同住,其处境值得关注。

  • 同居关系解除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确定本案案由
    日期:2015-05-06 点击:138次

    同居关系解除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有异议如何确定本案案由应当要求当事人分别以子女抚育纠纷和财产权属纠纷起诉。因为随着婚姻法有关司法解释的施行,人民法院对单纯的同居关系不再受理,而只处理同居关系期间因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引起的纠纷,而这两种纠纷在法律关系上不具有兼容性或者主次性,故应以分别起诉为宜。

  • 同居关系案中的消极诉讼行为
    日期:2015-05-06 点击:157次

    同居关系案中的消极诉讼行为司法活动要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一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中,如果民众对法律抱着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甚至视之为“恶法”;如果公众远离司法,避之唯恐不及;如果我们无视国民特有的文化心理特点,那么,我们没有理由不去进行一些深层次的反思:没有公众发自内心的对法治的信仰和对法律的普遍遵从、认同,没有较强的法律意识,一味积极地干预,又能取得多大的实际效果?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