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离婚案件夫妻债务处理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解释清楚地说明,人民法院对夫妻财产所作的分割处理,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但对夫妻债务作出处理是否影响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就没有明确规定。
离婚案件夫妻共同债务审判处置对策 双方均认可的共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后,方可由双方协商清偿或以共同财产清偿。当债务清偿终了后,履行清偿义务较多的一方可依法向履行清偿义务少的一方进行分责追偿。法院在审理追偿之诉时应充分考虑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离婚后经济状况、给付能力等情况,注重调解,适度判决。
离婚案件夫妻债务处理之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提供有外债。 这种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且多是共同债务,双方合意不举债,目的是逃避债务,使债权人无法追要。2、一方提出有共同债务,另一方否认有债务。这种往往是夫妻一方有过错导致的离婚,或者有过错方要求离婚,无过错方明知有债,却不承认有债,导致法院认证难。3、一方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举债方个人债务。这种情况往往是借债人要求离婚,另一方为了多得财产,而不承认是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离婚后谁来偿还 杜某用于家庭购房所欠的10万元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由杜某和姜某共同偿还;而姜某的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而婚后的股份赢利也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该由其本人偿还。关于夫妻债务及个人债务问题,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二有明确规定,婚前债务在婚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义务偿还;而婚内一方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消费,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本案中,杜某购房借款,房子在离婚时已经平均分配给姜某,所以,姜某应该承担一半的债务,而姜某自己婚前的炒股欠款,在婚后的赢利没有拿出来供家庭生活使用,所以在离婚后,姜某的债务应该由其自己偿还。
离婚财产分割之股权怎么分割?关于离婚中股权分割比较棘手。冯某先要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其他股东要是同意,冯某可以成为股东,分割小薇一半的股权;如果股东不同意,就应该购买股权,然后冯某再和小薇分配变现的现金;其他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冯某成为公司股东。为了避免离婚后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冯某尽量拿到股权的变现,不要成为股东为宜。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另一方怎么办?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平等、自由、公平、诚实,无论是婚内还是离婚过程中,双方都要秉承这样的信念。为了防止一方借助离婚损害另一方的权益,法律为此专门规定了惩罚性的条款。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的,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会少分或不分。立法本意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惩罚的原则,以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结婚不久就离婚,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通常情况下,一方父母送给对方的礼金,也是为自己的子女结婚而为,按照这个说法,礼金应该视为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但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接受礼金一方是对婚姻的承诺,如果后来没结婚或结婚时间短并造成对方生活困难,应该予以返还。所以,在本案中,徐娜与何伟结婚才半年,就要离婚,并且因订婚和结婚给何伟家造成了困难,那么,应该返还礼金。
结婚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否多年后会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刘某的房产及字画都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也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部分在离婚时要分割的,除非双方对此另有约定。无论结婚多么久,婚前一方的财产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法律对个人财产的一种保护。此外,作为一方,对配偶一方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这个可以由夫妻约定或个人遗嘱作出安排。
再婚后取得前夫遗产,是否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有权取得遗产的时间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这一方分得的遗产,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由双方进行分割;如果另一方实际占有的时间虽在婚后,而能行使继承权的时间是在婚前,该项遗产就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本案中,王佳实际分得前夫赵某的遗产虽在再婚后,但其前夫赵某死亡的时间是在王佳与田某结婚之前,因此,此项遗产属于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她本人所有。田某要求将这项遗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是没有道理的。
老年人再婚后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本来离婚时财产分割问题就是离婚官司中的一个难点,对于那些老年夫妇离婚时要求分割财产,更是离婚诉讼中的一个难中之难。多数情况下,婚姻期间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不仅仅包括婚后二人的共同财产,还包括前夫或前妻及子女的财产,而不能简单地将二人所有财产做共有财产的认定,有时双方子女的财产也会牵涉其中。因而,必须谨慎处理此类财产分割的问题,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更大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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