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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财产分割

再婚后取得前夫遗产,是否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2-03-24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阅读:1486次 [字体: ] 背景色:        

律师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结婚前便取得继承权那么无论其实际获得遗产的时间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该遗产都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知,继承权取得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取得。因此,从前夫那里继承来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关联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绁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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