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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离婚前擅自转移财产,另一方可否追回
    日期:2012-03-24 点击:3213次

    离婚前擅自转移财产,另一方可否追回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或妻在处理该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对于设计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独立自主的处理权;而对于非因生活需要而对财产作出的重大处理决定,夫妻必须协商取得一致方可处理。在上面的案件中,梁明夫妇俩共同筹款购买了饭店,并约定不可转让,而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内便擅自做决定,将该饭店转自父亲名下,严重侵犯了朱瑞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同等处理权。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的规定,朱瑞虽然离婚后才发现梁明在离婚前便将饭店私自转让给其父亲,但仍然可以请求法院获得相应的赔偿。

  • 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配
    日期:2012-03-24 点击:398次

    离婚时,股票该如何分配 股票的本金归属不会因为增值的多少而发生变化。如果本金属于个人财产,那不管亏损还是收益,都仍旧属于个人财产。而财产分割的纠纷多发生在对于股票增值部分的分割上。这部分的收益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提出离婚时,股票还在增值中,那么因为无法准确定出一个计算点,所以,仍旧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处置。

  • 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日期:2012-03-24 点击:233次

    如何分配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责任 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欠债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均为夫妻共负的债务,更何况在本案中,夫妻二人均在借条上签了字,而借款的收益也归两人共同所有,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二人都应共同偿还10万元的借款。所以,即使是双方离婚,两人依然对该笔债务负共同责任。此外,宋某和孔某在借款时用宋某父母的房子办理了抵押登记,宋某的父母也同意将房子抵押出去,为女儿借来这10万元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抵押物代为偿还欠款的规定,当宋某和孔某在规定的期隈内均不能偿还欠款时,债权人可以将宋某父母用来抵押的房子折价、拍卖、变卖,并就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另,宋某父母可享有适索权。

  •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共有财产,可否再次分割
    日期:2012-03-24 点击:201次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共有财产,可否再次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同等的处置权。即使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也是一样。如果出于私心,藏匿了部分共同财产,就是对另一方的二次伤害。一旦被发觉和查出,无疑会使彼此关系雪上加霜。而且,法律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也不会允许这样的情况继续存在。

  • 离婚后又复婚的,如何认定夫妻共有财产
    日期:2012-03-24 点击:1220次

    复婚后又离婚的,如何认定夫妻共有财产 张某是否能够分得这10万元财产的一半。主要是看这10万元是否属于第二次婚姻关系期间二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是第二次婚姻关系期间二人的共同财产,则在离婚时应该作为共同共有的财产予以分割,否则的话,张某无权享有对这10万元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对于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 离婚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怎么分配
    日期:2012-03-24 点击:1042次

    离婚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怎么分配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得的生产、经营和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该独资企业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毋庸置疑。当熊某与妻子阳某决定解除婚姻关系后,该企业也就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分配。但是,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不愿去经营这个独资企业。依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关于企业解散的规定,其中,包括投资人决定解散的。既然无人再愿意经营,该企业自当由其投资人决定解散,所得利润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配。因而,本案中夫妻二人不必为该企业如何分配担心,将其解散后,其利润仍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参与分配。

  • 私自取用夫妻共有存款的法律后果
    日期:2012-03-24 点击:834次

    私自取用夫妻共有存款的法律后果 如果生活中出现了案件中的问题,首先要客观地看待配偶取款的行为。问明原由,澄清误会。如果不是误会,所有的流言都属实,那么,过错方也可以从取款中拿出自己的一部分作为补偿。如果,双方确已无法一起生活了,提起离婚诉讼,也要依法进行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的数额可以申请,但还要由洼院来审定,当然不能自己想当然地任意取用。

  • 配偶生前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代偿
    日期:2012-03-24 点击:351次

    配偶生前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代偿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通常以时间点界定,发生在婚前的债务通常属于个人债务,但有证据表明该债务用于婚后二人共同生活的除外;对于婚后一方所欠债务,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本案中,丈夫黄某婚后为了改善家人的生活状态而欠债,理应认定为夫妻二人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丈夫黄某虽然不幸死于交通意外,但对于其生前所欠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妻子祝某应该继续汞担偿还责任。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之合资公司,配偶可否要求股份
    日期:2012-03-24 点击:363次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之合资公司,配偶可否要求股份 除非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明确写明,个人工资和股票收益为个人财产。否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上述物品都属于共同财产。双方对其具有同等的处置权。当需要被分割的财产涉及公有利益时,要在不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处置。而且,在要求获得自身金额的同时,也要依据现实形势,给予对方一定的时限。合法合情合理的要求,才容易获得最大的满足。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之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配
    日期:2012-03-24 点击:497次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之离婚时按揭房产如何分配 本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时的财产分配中一直是一个难点。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的财产,双方均有处理权。此外,关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还可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及婚前所得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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