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律师网违约合同纠纷律师合同范本栏目:行纪合同纠纷-债务合同纠纷-悬赏广告合同-买卖合同-拍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存款合同-信用卡合同-彩票奖券-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委托理财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典当合同-保险合同-合伙协议-农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北京合同律师谈非电热公司原因导致暖气不够热,谁来担责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供热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向用户供热,造成用热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本案中,由于部分用户盗用采暖管道中的循环水,从而导致供热公司没有向用户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因此造成用户的经济损失,供热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后,供热公司可以依法向盗用采暖管道中循环水的用户进行追偿。
北京合同律师谈车辆被扣,停运费谁来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亨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含同一方订立合同时159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北京合同律师谈事先未通知就突然断电,电力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禾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合同律师谈银行卡信息被盗,银行是否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第六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昀侵犯。在保障交易安全的注意义务上,银行应该高于储户。由于该自助银行处没有张贴任何风险提示也没有防范犯罪行为的措施,造成于某银行卡密码和信息失窃,存款丢失。由于银行在履行储蓄合同中,没有尽到相关义务而导致储户损失。
北京合同律师谈委托别人卖东西,多卖出的钱应归谁 本案中,刘某与吉玩店之间的关系即为行纪合同关系,古玩店为行纪人,刘某为委托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八条的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因此,古玩店多卖出的7万元应当归刘某所有。同时,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责,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在刘某未与古玩店事先约定谁承担宣传费的情况下,该费用应依法由古玩店自行承担。
北京合同律师谈受人之托购买物品后,委托人不支付货款怎么办 此案涉及到行纪合同问题。所谓行纪,即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批发公司与商场之间是行纪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拒义务。因此,才比发公司与箱包厂签订的买卖合同木能约束该商场,当箱包厂在履行合同而收不到相应贷款时,可以依照与批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要求其支付贷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而批发公司却不能以自己与商场之间的行纪合同为由拒绝。
北京合同律师谈委托他人购买的物品被盗,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本案中,小窦接受小杨的委托,为其购买了一套化妆品,就负有妥善保管并如约把化妆品交给小杨的义务。而正常情况下,只要加以注意,就不会发生被盗的情况。因此可以认定小窦在物品被盗一事中有重大过失,应当赔偿小杨的损失。
北京合同律师谈委托合同没约定报酬,有偿还是无偿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由此可以推断,委托合同如果没有约定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情况下,应该推定为有偿,委托人有支付相应费用的义务。
北京合同律师谈公司未及时收回公章,导致合同纠纷谁来担责 此案也涉及到了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案中,建筑公司授权张某为该公司购买建材2000吨,并把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本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一并交与了张某,这一委托关系合法有效。在张某以代理人身份为建筑公司签订了购买建材的合同,买卖双方也已履行完毕之后,张某与建筑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已经终止。
北京合同律师谈父亲代儿子出具欠条,儿子应该还钱吗 乔某父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是指本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以令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按有权代理对待的行为。根据乔某与其父亲的密切关系,并代为出具欠条的行为,对方有理由相信乔某的父亲具有代理杈,而且乔某知道以后,也未作明确否认,应视为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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