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律师网违约合同纠纷律师合同范本栏目:行纪合同纠纷-债务合同纠纷-悬赏广告合同-买卖合同-拍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存款合同-信用卡合同-彩票奖券-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委托理财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典当合同-保险合同-合伙协议-农业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合同纠纷律师谈行纪人保管义务的法律规定,行纪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其为有偿合同,行纪人对于自己为委托人购进或者出售的物品,妥善保管委托物应当是行纪人履行义务的一项重要义务。其具体实施应以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条件,并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进行保管。许多国家法律均要求“行纪人应当以普通商人的注意处理行纪事务”。
合同律师谈关于行纪人的费用负担的义务,行纪人作为中介人当然应当具备法人成立的这些条件,既然是经营,就必然会有商业风险,所谓风险就行纪合同来说,反映在行纪人在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不仅需要尽职尽力,而且行纪的活动经费还需要行纪人自己负担,如交通费、差旅费等。行纪人所支出的这些费用,应该说是处理委托事务的成本。只有当行纪合同履行完毕,才能由委托人支付报酬,报酬就包括成本与利润。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解析行纪合同概念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如某配件厂(甲方)委托某销售公司(乙方)代销产品,乙接受甲的委托并以自己的名义代甲销售,代销价款归甲方,乙方收取代销费。在这个关系中,甲为委托人,乙为行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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