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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行团司机违章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日期:2012-03-25 点击:347次

    旅行团司机违章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本案中的受害人既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也可以提起违约之诉。从违约的构成来看,只要合同一方违反了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并且不具有不可抗力等责任免除的情形即构成了违约。即使该违约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旅行社也应当向受害人承担违约责任。需要提醒的是,选择侵权之诉的人身损害赔偿,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选择违约之诉,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在旅馆住宿丢失钱财,如何索赔
    日期:2012-03-25 点击:547次

    在旅馆住宿丢失钱财,如何索赔 梅先生可以向宾馆索赔。游客按规定向宾馆支付了房费,双方就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游客据此享有人身财产受安全保障的权利。游客在宾馆这一特定场所被盗,是与宾馆本身防盗措施不力、管理不善有关,宾馆方面是有过错的,其违反法定义务,构成了违约。所以,有义务赔偿梅先生的财务损失,至于赔偿的具体数额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或者由法院确定。

  •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失火全部毁损损害赔偿案之运输公司责任
    日期:2012-03-02 点击:1350次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失火全部毁损损害赔偿案之运输公司责任 郭可运与张瑞兰双方口头达成的货物运输合同为有效合同;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货物的毁损,双方均不能举证证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转移,承运人郭可运又不能证明其免责事由的存在,他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余损失应由托运人张瑞兰自负;菏泽交通集团第十三汽车运输公司应在其收取郭可运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上述终审判决。

  • 北京合同律师谈保管合同对保管费约定不明时保管费处理
    日期:2012-02-21 点击:358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保管合同对保管费约定不明时保管费处理 寄存人和保管人可以约定保管是有偿的,也可以约定保管是无偿的。如果约定保管是有偿的,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期限、地点向保管人支付报酬,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寄存人和保管人没有就是否支付报酬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日期:2012-02-21 点击:306次

    北京合同律师解析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或者称为受寄人,其所保管的物品称为保管物,或者称为寄托物,交付物品保管的一方称为寄存人,或者称为寄托人。

  • 北京合同律师谈网上购物协议的法律效力,与现实中的合同相当
    日期:2012-02-10 点击:449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网上购物协议的法律效力,与现实中的合同相当 小吴与网上商店达成的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商务网站在网上发布的交易规则,即为要约。该要约在得到网民以网上方式所表示的承诺之后,网上购物合同即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北京合同律师谈中介机构没有促成交易怎么办
    日期:2012-02-10 点击:314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中介机构没有促成交易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本案中,该中心未促成齐大姐与雇主之间的交易,因此,不得收取齐大姐的服务费用。齐大姐与该中心之间的纠纷可以由工商局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齐大姐可以向法院起诉。

  • 北京合同律师谈货运公司擅自改变路线,是否有权索赔
    日期:2012-02-10 点击:488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货运公司擅自改变路线,是否有权索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本案中,赵某与运输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按照通常路线运输,运输公司就应当遵守约定,将水果按通常路线运输到目的地。但是运输公司为了节省高速费而擅自改走乡间小道,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了违约。因此,赵某可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北京合同律师谈擅自变更运输工具,乘客是否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
    日期:2012-02-10 点击:428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擅自变更运输工具,乘客是否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三百条的规定,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本案中,自蒋某购票时起,与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便已成立了。承运人为了避免因超员被罚款,擅自变更运输工具降低服务质量,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减收票款。

  • 北京合同律师谈保管人私自将保管物出售怎么办
    日期:2012-02-10 点击:536次

    北京合同律师谈保管人私自将保管物出售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合同篇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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