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纠纷律师网物业管理合同纠纷律师栏目:物业管理合同律师代理,物业纠纷律师诉讼,《最高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的理解与适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物业费纠纷案件审理中应明晰的问题,楼上装修导致下水道堵塞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责任,楼房公用下水道堵塞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探讨等,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施行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消防设施等易于发生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和部位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养护;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
未经业主大会决议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关于私改煤气管道的侵权纠纷法律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未按时通天然气,业主能否主张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约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护和实现,而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可能使买房者的利益得不到实现,还可能严重侵害买房者的权益,这个时候买房者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要从严把握,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
二手房原房主拖欠了物业费你该怎么办《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特别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前任房主没有交完物业费就转手了房子,其遗留的物业费要给吗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
小区物业能否将闲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出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一楼业主能否以不使用电梯为由不缴纳电梯运行养护费用呢小区的电梯,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之一。对于业主来说,属于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对于该部分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在电梯使用范围内的全体业主,都应当承担电梯运行、保养和维护的相关费用,不能以不用电梯为由而拒绝支付相关物业服务费用。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干什么用的其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用途:用于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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