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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专栏简介

北京合同律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栏目:合同律师,北京合同律师网,北京房产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北京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及时的提供北京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在线咨询和北京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涉及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保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 商品房网签备案是否具有准物权效力
    日期:2023-11-05 点击:19次

    商品房网签备案是否具有准物权效力当事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尚未交付债权人,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交付的,人民法院要着重审查以物抵债协议是否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等情形,避免虚假诉讼的发生。经审查,不存在以上情况,且无其他无效事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 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还能要求退房吗?
    日期:2023-09-29 点击:34次

    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还能要求退房吗?若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预约合同,即拒绝按照约定签订本约合同,则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强制缔约。也就是说,即使《商品房认购协议》合法有效,也不能强制违约方继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本约合同确立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直接具备履行内容。若一方当事人不愿履行本约合同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交付房屋或支付购房款的义务,不履行将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买卖诉讼一本通
    日期:2023-09-07 点击:14次

    房屋买卖诉讼一本通部分共有人以自己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买受人诉请解除合同的,因案件处理结果一般与他人无关,其他共有人可不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如诉请继续履行合同的,案件处理结果与其他人相关,应将其他共有人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 借名买房法院确权后,过户还要交税吗?
    日期:2023-08-10 点击:35次

    借名买房法院确权后,过户还要交税吗?承受房屋权属的方式不同,征收契税的税率也不相同。从行政法律关系看,隋某通过生效民事判决取得房屋所有权,确实不同于直接购买房屋而承受权属的应税事实;但从民事法律关系看,隋某之所以能过通过民事诉讼确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确因其15年前的委托购房。

  • 差了5厘米,退了647万!
    日期:2023-07-27 点击:39次

    差了5厘米,退了647万!合同中除了对房屋面积(188.78平方米)、价款(4162599元)、交付条件及手续、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等事项分别作出约定外,还明确约定房屋层高为2.95米,并约定了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即按实际面积误差比例多退少补。合同签订后,孙女士按约付清了全部购房款。

  • 买到“坟景房”怎么办?
    日期:2023-07-23 点击:29次

    买到“坟景房”怎么办?作为买房人,应提前对房子的权属是否有纠纷、冻结查扣或是否发生过不幸事件,去调查了解。本案中,卖家从上任房主手中买过房屋后仅数月便转手变卖,不符合情理,且不论卖家是否知道房屋存在瑕疵,卖家不应让买方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 购房人仅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下是否满足《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
    日期:2023-07-04 点击:36次

    购房人仅签订认购书的情况下是否满足《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有关“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本案购房人在人民法院查封前签订了《认购书》,该认购书具备案涉房屋位置、房号、面积、单价等主要内容,且购房人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故该《认购书》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日期:2023-06-03 点击:62次

    案外人与被执行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未能在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房屋之前办理过户手续,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 毛坯房交房后开发商的修复及赔偿责任
    日期:2023-04-25 点击:68次

    毛坯房交房后开发商的修复及赔偿责任在现有房地产市场毛坯房设计及施工水平仍为粗放型的状态下,买受人收房后往往对屋内的布局、墙地面、基础设施有所不满,后期也需要耗费大量人财物及时间进行改造,维权过程中极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矛盾,由此也易引发房屋买卖合同类纠纷。

  • 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日期:2023-04-25 点击:78次

    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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