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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二手房却没有过户,可以转让吗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你和对方的购房合同虽然已经生效,但是因为你和卖方之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因此房屋的物权尚未发生变更,建议您在房屋过户后再考虑将房屋出售。
卖家不协助过户、买家可以拒付剩余房款吗买卖合同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其法律特征为:a、卖方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归买方;b、买方须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c、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双务合同;根据以上特征我们可知出卖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一些主要的对等权利义务,即买受人对于出卖人负有交付价款的义务,出卖人对买受人则负有交付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是他方的权利,他方的义务亦是一方的权利。
买了房、暂时却没有房产证过户、有什么法律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被抵押的房屋能否拿来出售法律只认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如果张某将房屋抵押给了别人,那么他是拿不出房产证的。如果只是口头上或者借款协议承诺将房产作为借款抵押物,则不影响陈先生购买该房产的手续办理。只要张某的房产没有通过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张某的行为就不构成诈骗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裁判规则汇总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订购协议并向其交付了定金,约定双方于某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由于双方未能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达成一致,以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在订购协议约定的日期订立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开发商应当将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购房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16条裁判规则梳理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仅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并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期限。对于没有支付期限的债务,债权人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只有当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时,才能认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才可依法起算;再次,就本案的实际情况而言,要求购房方在房屋交付之前单独就违约金债权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均不符合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所遵循的公序良俗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常见争议及其处理《商品房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实施欺诈行为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该规定与1994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而2013年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改变了原消法第49条关于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将增加赔偿的金额调整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实际占有人合法占有房屋,善意第三人无权要求搬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卖方应向买受人履行权利与实物的双重交付,在买受方已取得房屋产权而未实际占有的情况下,其仅仅基于物权请求权要求有权占有人迁出,法院应作慎重审查。若占有人对房屋的占有具有合法性、正当性,买受方应以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提起债权给付支付,要求对方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或在房屋客观上无法交付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双方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一般情况签署正式的合同要在售楼处或双方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进行。在律师或专业人士对购房人作相关介绍后出具见证书或公证书。
零首付售房的常见法律风险此种模式又可采取两种不同形式。一种通常称为分期首付,即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同意首付款分期支付,购房者签购房合同时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同时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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