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执行措施专栏简介

执行措施

  • 最高院:案外人能否基于实体权利而对轮候查封提出异议
    日期:2021-11-20 点击:265次

    最高院:案外人能否基于实体权利而对轮候查封提出异议最高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诉讼争议标的以外的财产进行保全,案外人对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实施过程中的执行行为不服,基于实体权利对被保全财产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请保全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五个常见问题
    日期:2021-09-17 点击:644次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五个常见问题这里的“执行行为”一般包括:执行法院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执行法院采取的执行方法;执行法院在强制执行时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等。因此如果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起诉讼,经审查当事人系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 承租人以其对房屋享有租赁权为由申请排除强制执行,法院应否支持该执行异议
    日期:2021-07-03 点击:184次

    承租人以其对房屋享有租赁权为由申请排除强制执行,法院应否支持该执行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承租人基于承租法律关系所提异议的权利基础有二: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买卖不破租赁”。其中,买卖不破租赁制度理论上是租赁权的物权化,承租人基于此所提异议,系属案外人异议,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审查异议理由是否成立。

  • 父亲名下车辆被执行,儿子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公开听证吗
    日期:2021-01-28 点击:197次

    父亲名下车辆被执行,儿子提出执行异议,需要公开听证吗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案外人异议案件中,应当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在民事案外人异议案件中,法官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申请,综合裁量决定是否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即,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民事责任部分的执行,可以独立于刑事案件单独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进行主张。

  • “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不再属执行异议之诉的审理范围
    日期:2020-05-01 点击:91次

    据以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只载明夫妻一方是债务人,执行法院拟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向法院提出异议,如何处理?此前多数法院的做法是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审查,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全部财产;不属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1/2份额。但不久前,最高法院的一篇裁判文书表明了最新态度:不再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审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的确定
    日期:2020-03-03 点击:1879次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当事人的确定(1)就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执行人对案外人的异议既未明确反对或者不支持,又未表示认同的,一般应当视其为不反对,可列为第一人。

  • 关于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日期:2020-03-02 点击:273次

    关于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之所以这样规定,目的在于减少案外人诉累,约司法资源,将执行机构的异议审查程序前置,可以过滤掉一大批不必进人诉讼程序的争议,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

  •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
    日期:2020-03-02 点击:547次

    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管辖法院,由执行法院管辖,有利于沟通信息,提高效率,防止案外人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逃避执行。如果执行异议之诉不由执行法院专属管辖,则会割裂本诉与已进行的执行的关系,容易造成审判和执行的混乱。

  • 执行异议之诉中排除执行民事权利类型化研究
    日期:2020-02-24 点击:100次

    执行异议之诉中排除执行民事权利类型化研究执行异议之诉制度通过赋予当事人及案外人异议权利,为其提供了对违法和不当执行行为的救济途径。审判实践中,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面临事实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诸多困扰,加之所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非常广泛,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也各有不同,导致此类案件审理难度较大。本文重点对执行异议之诉排除执行的民事权利类型化进行研究,并提出类案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思路,以供实践参考。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