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谈员工伤人,老板连带赔偿吗 顾客可以向习某索赔。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雇员是广义的,不仅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中的职员,也包括企业和公司的员工。本案中,习某请来的雇员小五致人损害,雇主习某理应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专家未按时接诊,病人能要求医院赔偿吗 能要求赔偿。患者通过“挂号”的方式作出要约,医疗机构作为承诺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为谢某提供医疗服务,履行约定义务。由于医疗机构和孟医生的过错,导致谢某未能按时就诊,医院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十几年之后发现肾被误摘,时效已过了吗 如果有证据证明虞某的肾的确是那家医院误摘的,不会败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本案中,虞某在2008年进行婚检的时候才发现右肾被摘除,因此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此时起算。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医疗事故中,应以医务人员还是医院为被告 霍某应以医院为被告。本案中,医生夏某与护士杨某的行为是在工作期间内发生,霍某不应以他们为被告。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由于医院过失导致第二次手术,患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易某能要求医院赔偿。易某第二次手术是由于第一次手术的过失所引起,进行二次手术的费用将由医院承担。对于赔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人身损吉的,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到多家医院诊疗导致事故的,应如何主张赔偿 应向法院起诉。法院应通盘考虑,对整个治疗过程中各接诊医院行为进行鉴定,确定各医院在造成患者的伤害结果中所占的“份额”大小,分清主次责任,以明确各医疗机构的责任范围。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产前检查错误导致孕妇生下残疾儿,医院需赔偿吗 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现胎儿异常后,应当能够预见到不做进一步产前诊断,可能会导致婴儿肢体残缺,却没有作进一步的产前诊断,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惫见,并最终导致残疾胎儿得以生产,存在重大过错。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手术后纱布被遗留在患者体内,医院要赔偿吗 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医院护士将纱布遗留在江某体内,违反医疗卫生法规、规范,其行为有明显的过失,并且造成了江某人身损害的后果,应当认定为医疗事故。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医院能否擅自解剖尸体 医院不能擅自解剖尸体。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死因不清楚者进行病理解剖时,一般应先取得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的同意。本案中,医院未经死者家属同意就擅自解剖尸体,已经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关责任。
北京医疗事故律师谈家属对死者尸体逾期不处理,医院可以私自处理吗 医院的说法不成立,医院无权私自处理死者尸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死者尸体存放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本案中,医院对于宗某的尸体应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及公安部门备案后才可依法对宗某尸体进行处理,而不是自行处理。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