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监护人责任承担解析
    日期:2012-04-22 点击:390次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监护人责任承担解析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解析
    日期:2012-04-22 点击:635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承担法律解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其自身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并不意味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受害人无法得到救济。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主体的相关规定
    日期:2012-04-22 点击:549次

    侵权责任法中有关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主体的相关规定 侵权责任主体做了特殊规定,包括了监护人的侵权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暂时丧失意识后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因劳务产生的侵权责任,网络侵权责任,宾馆、商场、银行等的安全保障义务,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责任等。这些规定有的是继承民法通则的既有规定,比如,监护人责任;有的是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立法的方式予以明确,比如,网络虚拟主体侵权的责任承担主体问题;有的是对司法实践实行的司法解释的修改和完善,比如,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侵权承担替代责任,改变了现行司法解释中雇主和雇员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有的是对困扰司法实践多年的问题澄清了处理原则,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第三人伤害,侵权人的责任和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等。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之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
    日期:2012-04-20 点击:207次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之医疗损害的赔偿范围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行为对患者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对患者名誉权、隐私权和知情同意权的侵害,是医疗行为所引起的对患方不利的一切事实和后果。医疗损害事实主要包括对患者生命健康权的侵害、对患方财产权的侵害、对患者名誉权的侵害、对患者隐私权的侵害、对患方知情同意权的侵害、因错误受孕或错误生产引起的损害以及对患方的精神损害等。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之医疗损害界定及与医疗事故的区分
    日期:2012-04-20 点击:387次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之医疗损害界定及与医疗事故的区分 在医患法律关系中,有必要明确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问题。由于在实务中没有严格区分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之间存在的差异,不仅导致了不必要的医疗诉讼,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而且使医患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从而造成医患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虽然在构成要件上有许多相同之处,如主体均为医疗机构或个体诊所、均发生在医疗行为的施行过程中、均因违法行为造成患方权益的损害等。

  • 2012年度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日期:2012-04-19 点击:334次

    2012年度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新 根据河北省统计部门公布的2011年度有关数据,确定河北省2012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参考数据如下。

  • 什么是同命同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现同命同价?
    日期:2012-04-17 点击:284次

    什么是同命同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现同命同价?司法实践中,由于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不同地区的人得到的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各有不同,也就是“同命不同价”一直是备受关注和诟病的问题。因此,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这在立法上首次确立了同命同价的原则,具有重大意义。

  • 什么是死亡赔偿金?应当怎样确定死亡赔偿金?
    日期:2012-04-17 点击:365次

    什么是死亡赔偿金?应当怎样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死亡赔偿金或抚慰金不是对死者生命本身的赔偿,生命本身不可能也不必要用金钱进行计算,而是对死者生前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弥补和对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 侵害生命权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哪些?
    日期:2012-04-17 点击:513次

    侵害生命权的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包括哪些?受害人近亲属因为丧失亲人而承受的精神痛苦,是侵害生命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应当怎样确定残疾赔偿金?
    日期:2012-04-17 点击:324次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应当怎样确定残疾赔偿金?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