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致人残疾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日期:2012-04-17 点击:559次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致人残疾的,应当赔偿哪些费用?造成受害人残疾的,除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残疾生活辅助具费是指受害人因残疾而造成身体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后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残疾生活辅助器具主要包括假肢及其零部件、假眼、助听器、盲人阅读器、助视器、矫形器等。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哪些属于合理的营养费范畴?
    日期:2012-04-17 点击:351次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之哪些属于合理的营养费范畴?合理营养是促进身体尽快康复的物质基础。受害人的营养状况,直接关系到手术的成败和疾病的治疗,尤其是在当今经济条件下,身体有病或者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大都选择合适的营养品,作为提高自身免疫力,加快身体治愈速度的辅助方式。所以对于受害人的营养费支出应当予以赔偿。但是,也不能将受害人毫无限制的购买的与辅助治疗或加快身体康复完全无关的营养品的费用都作为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的范围。所以,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主要参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受害人购买的营养品的主要功能以及受害人和侵权行为人的经济状况来综合判断,确定合理的营养费赔付数额。

  • 侵权责任法中未提到住院伙食补助费,能否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
    日期:2012-04-17 点击:524次

    侵权责任法中未提到住院伙食补助费,能否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本法只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以及康复费用,没有提到住院伙食补助费。对此,能否继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人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赔偿,包括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赔偿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

  • 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之外还有哪些属于为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日期:2012-04-17 点击:601次

    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之外还有哪些属于为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但并未出现残疾或者死亡后果的,原则上行为人仅需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条所列举的一般赔偿范围内的赔偿项目仅是几种比较典型的费用支出,实践中并不仅限于这些赔偿项目,只要是因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所有合理费用,都可以纳入一般赔偿的范围,例如,营养费、住院费等费用。但前提是合理的费用才能予以赔偿。

  • 医生出诊的交通费、受害人使用私家车救治、转院,没有交通费票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的范围?
    日期:2012-04-17 点击:310次

    医生出诊的交通费、受害人使用私家车救治、转院,没有交通费票证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的范围? 如果是聘请医生到受害人住处诊治,只要能够证明医生出诊的交通费没有计算在受害人的医疗费范围之内,就应当由侵权行为人就这部分交通费予以赔偿。受害人或其陪护人员如果不是搭乘公共汽车、出租车、火车或者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就诊或转院,而是使用私家车来往医院,就没有正式的交通票证,但是,侵权行为人仍然应当赔偿受害人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比如,受害人能够提出合理证明的燃油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

  • 什么是交通费?交通费范围及认定依据是什么?
    日期:2012-04-17 点击:559次

    什么是交通费?交通费范围及认定依据是什么?认定交通费要以正式的交通费票证收据为准,票证收据记载的时间、地点、人数要与实际救治的时间、地点、人数相一致。当然,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一定过于严苛地把握这一标准。比如,公共汽车的收据本身就没有时间标注,出租车的车票也没有人数的标注,只要受害人出具的收据与其主张的时间、地点、人数没有明显矛盾就应当认可其证据效力。

  • 受害人自己买药的费用是否包含在医疗费范围之内
    日期:2012-04-17 点击:584次

    受害人自己买药的费用是否包含在医疗费范围之内 损害赔偿律师说法:受害人在因侵权行为受到人身损害之后,自己买药应急,或者自己买药治疗,抑或是因为医院没有相应的对症之药而自己到药店购买药品所支出的费用,都应当列入医疗费的范围予以赔偿。但是必须要根据受害人买药的收据等证明购买的药品确属于治疗本次侵权行为所致伤害的使用范围。

  • 受害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公费部分已经医疗保险报销,是否有权就该部分再向侵权行为人请求赔偿
    日期:2012-04-17 点击:516次

    受害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公费部分已经医疗保险报销,是否有权就该部分再向侵权行为人请求赔偿 如果受害人支出的医疗费用公费部分已经医疗保险报销,根据侵权责任法损害赔偿填补功能的,受害人不应再要求侵权行为人就这部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行为人已经给受害人赔偿了包括公费与自费的医疗费用,受害人原则上也不能再就公费部分进行医疗保险的报销。但是,侵权行为人不得以受害人公费医疗费用将来可以报销为由不承担受害人的这部分损害赔偿。

  • 如果受害人在后续治疗中支出的费用超过了法院判决的侵权行为人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对于超过部分,受害人
    日期:2012-04-17 点击:597次

    如果受害人在后续治疗中支出的费用超过了法院判决的侵权行为人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对于超过部分,受害人是否有权另行起诉请求赔偿 受害人因之前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仍然发生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范围之外的实际治疗费用,或者受害人在诉讼之后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了一次性赔偿确定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受害人仍然有权另行起诉请求侵权行为人予以赔偿。

  • 哪些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医疗费的确定有无截止时间?
    日期:2012-04-16 点击:568次

    哪些属于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医疗费的确定有无截止时间?医疗费赔偿按照全部赔偿的规则,损失多少,赔偿多少,目的是补偿侵害人身造成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医疗费主要包括医药费和治疗费两大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司法实践中,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人身伤害,发生了一定的医疗费,但是,治疗的费用是分多个阶段或者延续性的。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