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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职责及应具备的条件
    日期:2012-05-05 点击:485次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的职责及应具备的条件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并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报告;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

  •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日期:2012-05-05 点击:281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应当在2003年1月31日前申报。

  • 2002年卫生部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日期:2012-05-05 点击:314次

    2002年卫生部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重大和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 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日期:2012-05-05 点击:262次

    卫生部 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的规定,现将《职业病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87年11月5日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的职业病名单同时废止。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性质及如何分割
    日期:2012-05-05 点击:244次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性质及如何分割 医院与张先生的父母、妻儿因医疗事故,自愿签订了医疗事故补偿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为有效协议。基于该协议,张先生的父母、妻儿取得了10万元的共有财产。张先生的父母在处理张先生医疗事故和丧葬活动中支付了一定的费用,对其中的合理支出,应从赔偿金中扣除。张先生的儿子是需要抚养照顾的未成年人,在确定4人份额之前应先行保留他的必要抚养费。所以,赔偿金的分配,应在扣除张先生父母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张先生儿子的必要抚养费基础上,将剩余赔偿金视为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平均予以分配。

  •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制定辞退及解除劳动关系制度预防和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的技巧
    日期:2012-05-05 点击:363次

    用人单位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制定辞退及解除劳动关系制度预防和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的技巧 什么是"严重"违纪,多大损害才算"重大",都是十分模糊的标准。如果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去判断,大多数的违纪行为不会被认为是"严重",大多数的损害不会被认定为"重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企业面临败诉的局面。但如果企业在其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辞退且不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只要这些规定不违法,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就会依照企业规章的规定作出裁决。

  •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劳动仲裁纠纷案劳动者需准备的证据
    日期:2012-05-05 点击:405次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劳动仲裁纠纷案劳动者需准备的证据确认了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形之下的举证责任,劳动者申诉,劳动者首先就要尽到自己的举证责任,然后才能轮得到用人单位的举证。一般来说,劳动者应该首先举证如下几点: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工资收入劳动者辞退案一般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工资收入是自己要求经济补偿的基数依据,劳动者应该举证证明自己的收入,一般可以采用劳动合同,工资卡,工资条,工资证明等。

  • 用人单位企业不提供书面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怎么办
    日期:2012-05-05 点击:650次

    用人单位企业不提供书面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者怎么办 很多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在辞退劳动者时,故意或无意的不提供书面辞退证明,导致劳动者缺乏证据而失去了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机会。 单位辞退员工需要做一定的工作交接,包括填写相应的离职交接表(该表一般需要各个有联系的工作部分负责人签字确认),进行相应费用和薪资的结算,那么这些工作交接表或薪资结算本身就等同于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证据主张自己的权利。私自录音成为法庭认可的有效证据需要具备很多比较苛刻的要求,特别是录音谈话过程要清楚,内容要完整,保持原始录音,不可重新剪切加工等等。

  • 劳动经济补偿纠纷之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
    日期:2012-05-05 点击:222次

    劳动经济补偿纠纷之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很多种,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的费用,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经济赔偿金的起算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有关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日期:2012-05-05 点击:593次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之双倍工资与赔偿金也可同时适用 同时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一则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二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行惩戒的层次性;用人单位用共一个月之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不适用双倍工资只适用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用工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则适用双倍工资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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