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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专栏简介

侵权损害赔偿专题主要由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负责。侵权损害赔偿律师团队集合了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工伤赔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等各领域的专家型律师,业务范围涉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学生伤害、雇工损害、动物致害、产品责任、高空坠物、环境污染、相邻纠纷、共同侵权等各领域。具体如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致害损害赔偿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 未缴生育保险致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企业被判全额支付产假工资
    日期:2023-04-06 点击:67次

    未缴生育保险致无法申领生育津贴,企业被判全额支付产假工资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在女职工因怀孕、分娩而无法正常提供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上班途中遭受高空抛物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日期:2023-04-06 点击:73次

    上班途中遭受高空抛物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关于外卖骑手与饿了么外卖配送服务商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
    日期:2023-04-06 点击:104次

    关于外卖骑手与饿了么外卖配送服务商之间的劳动关系认定对于专职骑手,还可根据外卖平台的经营模式不同分成两类。“饿了么”和“美团外卖”的经营模式主要可以分为两类,即自营模式和加盟模式。自营模式又可称直营模式,一般表现为平台公司直接招录外卖骑手,也即骑手个人与平台之间直接发生关系,平台公司一般会与骑手签订劳动合同,平台公司对从事服务的外卖骑手采取同传统企业一样的管理,骑手即劳动提供者从平台获得劳动工具或相应工作条件,按照平台要求从事工作。

  • 共同侵权案件中,部分侵权人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后,是否有权对其他侵权人进行追偿
    日期:2023-04-05 点击:141次

    共同侵权案件中,部分侵权人履行完毕所有义务后,是否有权对其他侵权人进行追偿两个以上侵权人分别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一个侵权人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都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部分侵权人根据修复方案确定的整体修复要求履行全部修复义务后,请求以代其他侵权人支出的修复费用折抵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消费维权那些事
    日期:2023-04-04 点击:103次

    关于消费维权那些事生产者在产品质量上具有绝对掌控性,其所拥有的专业知识、设备人员等资源足以保障其能发现产品是否存在质量缺陷,而消费者处于下游,通常出于对品牌或生产者的信任购买产品,并不具备专业的检验鉴定能力。产品侵权适用无过错原则,受害消费者就不用证明侵权方存在过错,只要其因产品缺陷受到损害,就可以请求赔偿。这是法律对受害者的一种特殊保护,同时也可以提示并强化生产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屏障。

  • 农村常见法律知识之劳动用工篇
    日期:2023-04-04 点击:104次

    农村常见法律知识之劳动用工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 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农村常见法律知识之交通事故篇
    日期:2023-04-04 点击:90次

    农村常见法律知识之交通事故篇《民法典》第 1209 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以出租厂房之名出借资质,出租企业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日期:2023-04-04 点击:70次

    以出租厂房之名出借资质,出租企业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因张某并无生产资质,其生产经营所依赖的各类手续均由某公司提供,可以认定“个人”张某挂靠某公司单位对外经营,员工杨某在车间工作时受伤,符合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伤认定的基本前提。虽某公司与杨某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其允许自然人张某挂靠经营,对于张某聘用的人员因工受伤的,某公司作为被挂靠单位应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电动三轮车虽然经鉴定属于三轮轻便摩托车,但该车辆在现实中无法投保交强险,侵权人无须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
    日期:2023-04-04 点击:192次

    电动三轮车虽然经鉴定属于三轮轻便摩托车,但该车辆在现实中无法投保交强险,侵权人无须承担交强险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日期:2023-04-04 点击:84次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误工费赔偿,以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是采取的劳动能力丧失赔偿制度,不以年龄进行限制。交通事故受害人只要遭受了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无论年龄多大,都可以计算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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