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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赔偿专栏简介

诉讼赔偿专题由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主栏目组成,内部设有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团、合同律师服务团。内容涵盖了几乎所有的损害赔偿项目。具体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违约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其中侵权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雇工人身损害赔偿等等;违约损害赔偿即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又可细分为房产买卖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物业管理合同违约损害赔偿、工程承包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等;离婚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在离婚诉讼中受害一方提出的损害赔偿。

  • 儿童被秸秆烧伤谁之过
    日期:2016-01-12 点击:318次

    儿童被秸秆烧伤谁之过王某作为秸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当对其堆放在地边路沟内的花生秸秆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与安全注意义务,避免对他人的身体和健康造成损害。张某在王某地边路沟玩耍,被王某堆放的花生秸秆下面的暗火烧伤,王某作为花生秸秆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未尽到妥善的管理义务与安全注意义务,王某对张某之损伤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退休人员能否主张误工费
    日期:2016-01-12 点击:363次

    退休人员能否主张误工费根据最高法2004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根据第17条规定,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与受害者是否退休无关。根据第20条规定,误工费应按因你住院而实际损失的工资总额计算。

  • 公交急刹乘客受伤 人身伤害由谁赔偿
    日期:2016-01-10 点击:301次

    公交急刹乘客受伤 人身伤害由谁赔偿张先生购买车票乘坐客运公司所有的公交车,双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理应安全的将乘客张某运送至目的地。作为驾驶员应预见到急刹车对乘客可能造成的伤害,但张先生在乘坐该车过程中,因该车驾驶员踩刹车至其摔伤。如未能举证说明张某在此次事故存在故意过错及其他原因造成受伤,客运公司一方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司机系客运公司聘请的驾驶人员,行为后果应当由客运公司承担

  • 帮助邻居修缮房屋摔伤是否可要求邻居赔偿
    日期:2016-01-10 点击:332次

    帮助邻居修缮房屋摔伤是否可要求邻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大伯是应邻居之邀帮忙,双方系帮工与被帮工法律关系,因此,可以要求邻居赔偿损失。

  • 被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日期:2016-01-10 点击:149次

    被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已享受工伤待遇能否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日期:2016-01-10 点击:254次

    已享受工伤待遇能否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劳动者受工伤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赔偿。结合本案,你受工伤是因陈某骑摩托车超速所致,陈某应当承担侵权的赔偿后果;第二,你虽然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工伤保险机制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属公权范畴。

  • 饭店就餐被人烫伤如何求偿
    日期:2016-01-10 点击:436次

    饭店就餐被人烫伤如何求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年满60周岁误工费还能不能得到赔偿
    日期:2016-01-07 点击:845次

    年满60周岁误工费还能不能得到赔偿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

  • 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后能否向过错第三人追偿
    日期:2016-01-07 点击:328次

    公司进行工伤赔偿后能否向过错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第3款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双班的哥被撞受伤,两司机可否分别起诉
    日期:2016-01-07 点击:313次

    双班的哥被撞受伤,两司机可否分别起诉张某在事故中受伤,因此他可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胡某,因你与张某是双班司机,出租车在事故中受损,你可以以财产损害赔偿为由起诉胡某。由于案由不同,法院会分别立案,但考虑到侵权行为是同一事实,当事人诉讼成本及节约司法资源,法院有可能会将两个案件进行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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