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人身损害赔偿 >> 诉讼赔偿专栏

公交急刹乘客受伤 人身伤害由谁赔偿

日期:2016-01-1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55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交急刹乘客受伤 人身伤害由谁赔偿?

问:去年底,本人乘坐某客运公司运营的公交车,当时正直上班高峰,因驾驶员急于赶超同向的另一公交车,在避让车辆时急踩刹车,导致本人摔倒撞在车内护栏上,造成肋骨骨折、腹部软组织损伤,入院治疗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这种情况下应由驾驶员还是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答:张先生购买车票乘坐客运公司所有的公交车,双方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客运公司理应安全的将乘客张某运送至目的地。作为驾驶员应预见到急刹车对乘客可能造成的伤害,但张先生在乘坐该车过程中,因该车驾驶员踩刹车至其摔伤。如未能举证说明张某在此次事故存在故意过错及其他原因造成受伤,客运公司一方应当对此次事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司机系客运公司聘请的驾驶人员,行为后果应当由客运公司承担。

作者:任禄荣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