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法院的审判期限,具体案件的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如何提出管辖权异议,损害赔偿起诉书如何起草,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如何申请强制执行,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如何上诉以及上诉的期限、上诉书的起草,不服终审判决如何提起申诉等
证据规定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庭前证据交换进行较少或基本上不进行庭前证据交换。证据规定针对当事人申请或证据较多的的复杂疑难案件,应当组织庭前证据交换,以节省庭审时间,而审判实践中庭前证据交换进行的较少或基本上不进行,致使有些证据较多证人出庭作证较多的案件在开庭审理时,光质证就占去大部分时间,比如有一个交通事故赔偿案,原告方所举的医疗费单据,院外购药发票等五十余份,对方当事人逐份质证,这份只写西药无药名啦,那份印章模糊啦,只这就质证了多半个小时。
浅析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在实际审判活动中,缩短了诉讼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争取了最佳的诉讼效果,是人民法院追求公正与效率目标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参与诉讼各方当事人的期望和要求。近些年来,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在刑事审判人员少,案件多、压力大,按照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有限的刑事诉讼资源与不断增加的审判任务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客观上要求对现有的刑事审判方式进行改革。
我国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制度的缺陷及对策缺席判决制度必须注入程序正义的理念。只要给被告送打了起诉状副本,就保障了他有进行防御的机会,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基础上作出的缺席判决也就获得了正当性,这样的判决也就符合程序正义的要求。不过如果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下,必须按照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这是法律对保障参加诉讼机会作出的一种妥协。因此,合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审判监督程序中应确立当事人为主的理念除当事人通过再审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之外,还有基于审判监督权和检察监督权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而且后两种途径在现实生活中更为便捷。因此,大多数再审案件的来源是法院各级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各级人大或人大代表过问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具体表现在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抗诉案件占再审案件的比例很好高,把本就不宽敞的再审渠道塞得满满的。
民事案件抗诉再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在抗诉案件再审实践中,常常遇到原审原告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问题特别是原审判决错误地确认了其不应享有的权利并且已执行的案件,原审原告多以消极态度对待再审,或拒不到庭,或庭审中中途退庭,给再审查明事实带来一定困难,因此,有的同志认为,原审原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原审判决当然视为撤销。
保障残疾人诉权应注意的问题残疾人的诉称表述。当事人的诉称表现为出具的诉状内容,以及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的表述。凡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残疾人作为原告,就可以本人名义向法院陈述案情及提出诉讼请求,因此,诉状是以原告本人口吻,举证也是原告自己,法院裁判文书中的表述也应是“原告诉称”。
民事审判应重视对证据规则的学习与适用为了正确有效适用证据规则,应充分认识到民事审判中“证据为王”的重要意义,加大学习力度,系统全面地掌握和严格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内容,熟谙相关证据规则方面相关的理论知识,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文书样式,积极在实务中探索行使释明权的经验,使证据规则能够在民事审判中充分实现其价值意义。
浅谈诉前调解程序的确立诉前调解的启动。在调解程序中,应强化当事人对诉讼的支配权,弱化职权主义色彩。尊重当事人是选择法院调解还是直接进入诉讼程序的权利,进而把整个诉讼过程分为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两个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阶段,把法官分为负责诉前调解的法官与负责庭审裁判的法官。
欠条诉讼时效如何适用无还款日期的欠条应适用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欠条还可能因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承揽合同、侵权等非借贷关系而产生。这又可能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具有还款日期的欠条;一种是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大家对前一种情况欠条的诉讼时效争议不大,主要是对后一种情况欠条的诉讼时效争议较大。在实际的民事诉讼中,经常出现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情况,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的诉讼时效,往往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也是应不应该承担还款义务的关键。
对民事诉讼中送达难的分析及思考要解决民事诉讼中送达难问题,提高社会法律意识是关键。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要不断完善法制宣传机制,将法制宣传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是法制宣传员,采取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方法,将法制宣传融入人民群众的生活当中;要充分发挥社会个类普法学校的学习平台作用,完善普法学校的教学与学习制度,加强对普法学校的管理与人员配置,建立健全普法学校的考核与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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