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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谈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团队北京法官谈案栏目汇编了北京及全国各地法官对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判决标准问题,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标准的问题等各类损害赔偿案件的分析探讨等。具体包括触电事故损害赔偿、高空坠物损害赔偿、共同侵权损害赔偿、雇工损害赔偿、建筑工人损害赔偿等各类损害赔偿法院判决书的解析等。

  • 30平米房归属权起纠纷 妹妹状告兄嫂讨要房产
    日期:2015-11-18 点击:159次

    30平米房归属权起纠纷 妹妹状告兄嫂讨要房产 天桥区法院认为,《物权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原告张春名下,遂判决被告张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涉案房屋腾交给原告张春。

  • 丈夫瞒着妻子卖掉共同房产 妻起诉被驳回
    日期:2015-11-17 点击:122次

    丈夫瞒着妻子卖掉共同房产 妻起诉被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诉争房产属原被告婚后取得,但房产权利人登记仅为袁某一人,韩某有理由相信袁某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袁某向金融机构出示的虚假离婚证足以使韩某相信其为该房屋的唯一产权人,故韩某与袁某签署买卖合同不存在主观过错。此外,韩某系有偿取得该房屋,且成交价款不低于本地区市场的一般价格水平,同时已支付部分价款,故应属善意取得。法院据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借名买卖房屋合同成立,法院判决名义所有人协助过户
    日期:2015-11-10 点击:158次

    借名买卖房屋合同成立,法院判决名义所有人协助过户 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不受不动产登记事项的约束,依照事实和法律,直接对相关不动产物权争议依法作出裁判。也就是说,如果有相反证据能够证明不动产登记与事实不符,登记权利人并非真正所有权人,法院有权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效力。

  • 民事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规制
    日期:2015-07-09 点击:150次

    民事审判中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法官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法无巨细规定为由拒绝裁判,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而然的用到自由裁量权。我国虽然没有在立法中明确的规定自由裁量权,但在审判实践中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却是大量存在的。上述案例正是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具体运用,且因在适用中因认识上的不同,对案件的处理结果一审和二审截然不同。

  • 是正当执法还是不当干涉
    日期:2015-07-04 点击:173次

    是正当执法还是不当干涉法院押送的涉案车辆不同于一般车辆,法院的裁定书就是车辆移动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应该服从、尊重生效法律裁定,维护司法权威。原平市交警阻碍生效法律裁定的执行,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是以行政权干预司法权。

  • “同案不同判”的成因分析
    日期:2015-07-04 点击:117次

    “同案不同判”的成因分析一方面当然是由于法官知识体系、法官自身素质等主管原因,另一方面也是人的认识阶段性、局限性的客观规律。遇到可能发生这种情形的案件,应极力做到“慎断”,若仍无法避免,经仔细研究讨论,如果确实可以认定之前的裁判错误,应当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纠错程序本身也是司法公正的一种保障。

  • 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的几个关键问题
    日期:2015-07-04 点击:89次

    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的几个关键问题法官审理案件是否程序公正,是错案评价的重要依据。较之程序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对实体结果的衡量的确难以有唯一或者统一的标准。但从中国国情和司法现状出发,实体公正作为错案评价的标准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其一,实体错案认识的制度基础。

  • 浅析女性犯罪成因及对策
    日期:2015-06-27 点击:87次

    浅析女性犯罪成因及对策我国现阶段的家庭中普遍是独生子女,父母视子女为宝贝,过于溺爱。许多父母对于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要求,不管是否合理都予以满足,这种无原则的溺爱直接导致了子女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一旦父母或者他人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就采取一些不恰当的手段去达成,很容易形成犯罪的心理。

  • 浅析涉诉信访的成因及对策
    日期:2015-06-24 点击:240次

    浅析涉诉信访的成因及对策在我国涉诉信访量的增加一方面表现了人们权利意识的提高,当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积极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另一方面也表现了人们的法律意识虽慢慢增强,但还没有形成法律信仰,对法律仍是不信任、怀疑的态度。

  • 诉前鉴定可行性研究
    日期:2015-06-24 点击:179次

    诉前鉴定可行性研究法院在进行诉前鉴定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要求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才启动鉴定程序,故案件尚没有立案,当事人没有过高的预期。如果鉴定意见对原告方不利,可能当事人不起诉,或经鉴定机构解释后不再鉴定。巴南区法院诉前鉴定主要针对医疗纠纷和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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