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与王某结婚多年,但婚后一直感情不好,王某脾气暴躁,经常打骂宋某,感情已经破裂。宋某想离婚,但是因为宋某平时不出去工作,主要是在家做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没有经济来源,家里的收入都由王某一人掌管,并且银行存款都以他的名字开户。宋某想查清丈夫名下有多少存款,那么,宋某能以妻子的身份到银行查询丈夫的存款吗?如果不能,宋某该怎么办?
在现代社会中,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已经有所改变,女性逐渐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但是有一些家庭中,妻子仍然主要在家照顾孩子,为家庭内部付出很多,丈夫负责在外工作。在这样的家庭中一旦发生婚变,家中财产由丈夫掌管,妻子不知道夫妻财产有多少,离婚时合法权益就会受到损害。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储户的储蓄情况负有保密责任。储蓄机构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储蓄存款,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宋某向银行要求查询丈夫名下的存款,银行可以拒绝。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如果宋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宋某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综上所述,如果宋某想知道丈夫有多少存款,不能到银行要求查询,但是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法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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