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什么是产品质量的损害和赔偿

日期:2013-01-14 来源: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作者:北京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267次 [字体: ] 背景色:        

我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损害和赔偿的范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与大多数国家立法一样,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但是否也包括精神损害,争论较大。其实,产品责任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是金钱无法弥补的,这种痛苦当然比财产损失还要大得多,如造成毁容、残废等。所以,对于明显造成了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给予适当精神赔偿是合乎情理的。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