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理经济纠纷案件发现经济犯罪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处理。
2、如果涉及犯罪行为,需追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者刑事责任的,应将法定代表人或直接责任者的犯罪材料移送有关部门,不影响经济纠纷案件审理的,对于经济纠纷案件应继续审理,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3、遇有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情况时,即本案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时,经济纠纷案件应中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