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最近,李某在某商场购买了一件标价600元的套装,回家后发现该上装的领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便回到该商场要求掉换。可李某昨天购买套装的柜台已换了别人,以前的营业员也不见了,于是李某找到商场经理,要求其更换。那么,李某的损失商场要不要负赔偿责任?
律师说法
应由商场向李某承担赔偿责任。从李某的情况可以看出,李某到商场购物,在没有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租赁服务柜台购买了一件不合格的套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凡是出租柜台的承租者在租赁期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若消费者找不到承租者,无论对消费者的行为是否负有直接责任,出租者都有先行赔偿消费者全部损失的义务。
相关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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