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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律师 >> 消费纠纷

在某商场购买食品,食用后全家腹泻入院就医消费者可采取哪些途径来维权

日期:2012-03-20 来源: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394次 [字体: ] 背景色:        

律师解析:我国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有要求经营者不侵害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权利、知情权、获得赔偿的权利、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等。消费者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采取的救助措施有:与经营着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也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如果事前与经营者达成仲裁协议,可以提请仲裁。此种情况下,在起诉前要先提起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提起诉讼;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116第三章消费维权官司
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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