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的二次处罚是否违反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周某经营的五金建材店因开具收款收据代替正规发票,偷税12万元,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追缴所偷税款1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以所偷税款一倍罚款,共计人民币24万元。税务机关是否违反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定?
律师说法:税务机关违反了对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一个违法行为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给予两次以上罚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即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周某可以拒绝缴纳第二次的罚款。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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