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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建房有“六不准”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双方在签约时已预见到房屋被征收、征用的可能并作出约定的,应视为对拆迁安置中所涉经济利益的自由处分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审查当事人作为非本村村民,不具有农村户籍,不具备在该村申请宅基地的主体资格。同时,当事人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未经法定程序批准、审核、核准,颁证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具有自我纠错的权力,其自行纠正违法给当事人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不违反法律规定。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王某为达到其非法占有被害人房屋的目的,向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隐瞒其与张某不是夫妻的事实,且向工作人员提供其伪造的结婚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骗取了工作人员的信任,最终将房屋过户出售。
承租人拖欠房租,出租人可否采取停水断电方式进行催缴,当承租人拖欠房租时,出租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停水、停电、锁门等措施是出租人催缴房租的通常手段。笔者在处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过程中总会遇到出租人为了催缴房租采用停水断电的方式逼迫承租人交租。当双方矛盾不可调和起诉法院时,出租人的诉求往往是请求承租人缴纳欠付租金,而承租人往往反诉要求出租人赔偿因停水断电而造成的损失。
女婿私立协议处分老丈人房屋如何认定本案中,除了胡某与田某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身份关系,王某作为前两者的邻居,也有其特殊性。在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时,就应当将其特殊性考虑进去。基于以上考虑,承办法官对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左邻右舍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显示胡某与田某翁婿关系一直不睦,四邻皆知。
继承未取得房产证的军产房法院仅判决居住权 所有权暂不予处理被继承人死亡后,留下一套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军产房,部分继承人起诉要求确认该套军产房归全部继承人共同居住使用,对该房屋各享有25%份额。因涉案房产至今未下发产权证,故法院判决不宜处理房屋所有权,仅处理房屋居住使用权,判决案件4位当事人享有共同居住权。
赠与公证后未办理过户登记,能否获得房屋本案的赠与合同签订的时间为我国《物权法》及《合同法》公布之前,根据当时的法律,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的,则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所以本案《赠与合同》在公证时,公证人员加入了“本赠与经公证,并在办妥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成立”的条款,系按照当时赠与规定的要求,为避免与法律规范相冲突而设,张A与其父母在公证人员的明确告知下将此条款写入合同并进行公证,应当视为双方对赠与合同的成立条件达成了一致意见,即系争房屋须在办理过户登记后赠与才成立生效。
擅自批准修建超标房,受侵害人如何维权本案涉及行政和民法上的相关法律。首先,城建局允许艾某随意加高楼房高度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行为。从形式上看,城建局的行为似乎并未违反省人民政府关于建房的有关规定,因为在该规章中只是规定城镇居民建房的层高一般不得超过3.2米。
涉及第三方的行政许可行为,如何确保自身利益被告东营市规划局在作出此项行政许可行为时,程序违法。被告为第三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原告的土地使用权。被告在为第三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程序中,未告知本案原告,也未举行听证,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所以法院据此,以程序违法为由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许可具体行政行为,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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