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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暴跌业主如何维权

日期:2015-12-30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24次 [字体: ] 背景色:        

房价暴跌业主如何维权?

楼市降温了,前期高位购房者的心情也跌入了冰点。近期,关于降价楼盘引发老业主不满情绪、甚至爆发冲突的报道接连见诸报端。其实,此情此景在2008年房价回调之时也曾上演,只是伴随着2009年楼市回暖,当初的纷争不了了之。而如今楼市调控依然处于高压状态,所谓的“维权”行动如何收场成为各方关注的话题。

对此,开发商万科公开发表声明,直接拒绝了前期业主提出的退房、经济补偿等要求。而同样受困于降价维权事件的龙湖、中海、绿地等开发商,也纷纷表达了不会让步的态度。事实上,开发商们的表态也受到了法律界人士的认可。因为法律界定,当买卖双方签订好楼盘销售合同、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义务并获得业主确认之后,商品房产权就完成了转移,此后房屋升值与缩水便应当由业主全盘接纳了。而开发商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根据自身资金周转情况、销售业绩考核指标、乃至整个行情走势对后续楼盘实施新的定价策略本是正常的营销调整,是其正当的市场权利,本无可指责,更无义务为前期业主的高价购房行为担责。反之,如果业主购房后市值增加,是否也应将增值部分与开发商“利益共享”呢?更何况,业主其实很难判断房价走势,就如当初买入看似错误一样。在2008年深圳楼市调整中,很多业主要求退房并获得成功,但2009年的大涨证明当初退房同样也是一个错误选择。房价暴跌业主如何维权,房价下跌业主集体维权:

不可否认,动辄数百万的商品房有些许缩水,房主即可能面对巨额账面损失,难免滋生不平衡心理。但这种“认涨不认跌”的心态并不足取,更不应因房产市值损失大就成为所谓“维权”行动的理由。恰恰相反,市场主体在大额商品买卖中更应秉持一份理性,并对其中蕴藏的风险做出谨慎判断。既然业主已经购房,那么就要对后市涨跌行情照单全收,以抗议行为发泄不满情绪的确有违理性。

事实上,后期楼盘降价引发前期业主抗议的现象,反映了当下楼市契约意识的薄弱。市场经济中,每一位交易主体都希望趋利避害,但没有人可以保证实际结果与交易初衷完全一致。风险与收益如影随形是市场铁律,只是近年来国内楼市的反常飙涨态势弱化了这一规律显效,以至于购房者不习惯面对房屋市值缩水,甚至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购房风险。由此可见,入世十年来,虽然我们在经济发展硬件中取得骄人的成绩,但在意识深处,仍未将契约精神真正植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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