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实务探讨 >> 实务探析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未加盖公章,合同相对人应举证证明该行为系履职行为

日期:2023-04-16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未加盖公章,合同相对人应举证证明该行为系履职行为。

裁判要旨:自然人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其在合同上签字,而未加盖其所在公司公章的,合同相对方应举证证明上述签字系履行该自然人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的行为,而非其私下行为。否则,应视为该自然人的个人行为。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8)最高法民再161号。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