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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栏目内容包括:司法鉴定申请书范本,司法鉴定申请的程序,司法鉴定的期限与费用以及司法鉴定机构与部门等问题。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送一种活动。

  • 法官总结司法鉴定问题
    日期:2023-02-20 点击:58次

    法官总结司法鉴定问题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科学的证明方法,在法院解决纠纷中是不可或缺的。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科学证据,不仅本身具有证据功能,而且有印证、判定其他证据的独特功能,对于法官查明案件的事实,正确适用法律,顺利解决纠纷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文主要针对商事纠纷审理中涉及的司法鉴定问题进行梳理)。

  • 以多学科融合思路 提升证据分析能力
    日期:2023-02-11 点击:51次

    以多学科融合思路 提升证据分析能力鉴定意见(专家意见)作为鉴定人依据专业知识,对诉讼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得出的意见,属于科学证据中的重要种类之一。当前,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鉴定意见(专家意见)在事实认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如电子数据、DNA技术的崛起与应用,呈现出辅助司法证明的巨大潜力。

  • 鉴定人违反《鉴定管理决定》第八条关于“鉴定人应在一个鉴定机构从业”之规定所作《鉴定意见》是否有效
    日期:2023-01-18 点击:155次

    鉴定人违反《鉴定管理决定》第八条关于“鉴定人应在一个鉴定机构从业”之规定所作《鉴定意见》是否有效。

  • 案件的鉴定费用应如何负担?
    日期:2022-12-27 点击:226次

    案件的鉴定费用应如何负担?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第十二条的规定,鉴定费用不属于诉讼费用的范围,而该费用的负担原则是“谁主张,谁负担”。因此,鉴定费用应由原告自行负担,对原告的该项请求应不予支持。

  • 鉴定机构采用复印件作为鉴定资料,是否系无效鉴定材料
    日期:2022-11-11 点击:60次

    鉴定机构采用复印件作为鉴定资料,是否系无效鉴定材料当事人提交复印件作为证据使用,并非当然属于无效证据,是否能够作为定案依据,应当结合其他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加以判断。

  •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
    日期:2022-10-23 点击:62次

    北京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促进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法诚信执业,推动司法鉴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北京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 律师应如何恰当应对庭审中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
    日期:2022-10-12 点击:152次

    律师应如何恰当应对庭审中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伴随着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日益增多,“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作为控方指控犯罪嫌疑人经济犯罪事实的重要证据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国刑诉案件的庭审之中。面对庭审中越来越多的“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或“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不少了解“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制度的律师学会了利用“专家辅助人”的外援力量,携手会计专家一起出庭质证“司法会计鉴定意见”,指出鉴定意见在存在的各种问题与错误,为维护司法客观公正、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提高我国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质量做出了贡献。

  • 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的实务探讨
    日期:2022-10-11 点击:738次

    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的实务探讨笔迹鉴定作为民事诉讼中较为普遍的一种鉴定,是司法实务中的“常客”。无论是法官、律师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在其职业生涯中,可能都难免与笔迹鉴定有过“邂逅”,关于笔迹鉴定的趣闻轶事,可谓俯拾皆是。笔者在办案之余,对笔迹鉴定在司法实务中的问题有过几点思考,但都不够全面,不够细致也无法深入。最近疫情居家期间,查阅了部分资料及案例,结合自己的实务经验,将实务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 法院未就当事人存有争议的鉴定材料组织质证即移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之情形
    日期:2022-08-23 点击:123次

    法院未就当事人存有争议的鉴定材料组织质证即移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之情形

  •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
    日期:2022-08-15 点击:123次

    一方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而另一方不同意,法院能否启动鉴定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商定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这里的“协商不成”,应理解为既包括“双方均同意鉴定,仅对鉴定部门无法协商一致”,也包括“一方申请鉴定,而另一方不同意,导致协商不能”的情形。对于后者,可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故对于一方提出鉴定申请,仅是另一方不同意鉴定的,不存在鉴定程序无法启动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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