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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的性质与效力机动车安全统筹合同不是商业三者险合同,不适用民法典关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再由机动车侵权人赔偿的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对于交强险以外的损失,在未投保正规商业三者险的情况下,应由实际侵权人和被挂靠单位直接承担连带侵权赔偿责任。实际侵权人承担责任后,可依法向统筹公司主张合同责任。
连环购车未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登记车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登记所有人未依法办理该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的,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交通事故责任人(现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无过错连带赔偿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无证、醉酒、毒驾等违法驾驶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否及于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关于被追偿人,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实际驾驶人分离时,如实际驾驶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损害,则被追偿人为用人单位;在其他情形下,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于实际驾驶人存在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违法驾驶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依其过错负担被追偿的义务。
驾驶员为了挪车需要在停车场、居民小区等场所短暂驾驶车辆,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
乘客能否以出租车方违约为由,要求出租车方承担赔偿责任?在这起交通事故之中,涉及了两个法律关系,即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和运输合同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涉及的当事人不同,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发生在乘客与货车方之间,而运输合同关系发生在乘客与出租车方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同,乘客与货车方之间是侵权法律关系,乘客与出租车方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诉讼标的不同,乘客与货车方的诉讼标的是要求损害赔偿,乘客与出租车之间的诉讼标的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农村常见法律知识之交通事故篇《民法典》第 1209 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车主明知驾驶人酒驾未予劝阻,要承担责任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酒驾入刑已十年有余,但醉酒驾车仍时有发生。驾驶人通常抱着侥幸心理,以为不会出现问题,但殊不知事故近在眼前。事故责任的承担并非仅是驾驶人一人的事情,作为车辆所有人,如果明知该情况而任由其驾车,也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搭乘人刘某与驾驶人郝某系邻居关系,驾驶人郝某出于友好帮助邻居,无偿、善意的允许刘某搭乘其车辆,属于好意同乘的范畴,故依据公平原则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减轻其赔偿责任。为好意同乘减责,有助于弘扬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形成乐于助人的社会风尚,应予以鼓励和提倡,但是车辆的驾驶人、乘车人也应当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避免因好意变成坏事的情况发生。
好意搭乘造成侵权可适当减轻责任好意搭乘虽然是做好事的行为,但必须确保合法、合规、安全,才符合好意施惠、关爱友善的价值观念。从社会效果来说,由于行为人是出于善意,在情谊行为侵权时考虑动机是合理的。考虑社会教育意义,行为人是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造成的侵权,因此适当减轻责任有利于平衡双方利益。
外出念经遭遇交通事故能否获赔误工费法院一审认为,南通乡间举行丧葬仪式时依传统风俗为死者进行念经超度实质上已与宗教仪式无关联,而仅是为亲人寄托哀思提供的一种普通殡葬服务。因此曹某在外出念经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致使其耽误工作315天,可按殡葬服务业平均标准支持其误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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