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车辆保险理赔律师专栏:交强险、第三者险保险范围,如何办理车辆保险,保险公司定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保险公司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受侵害的第三人可否直接向保险公司求偿,保险公司如何支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分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责任保险赔偿的构成要件,车辆定损及单方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存在的问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支公司诉李志亮、王宪国、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判决书原审法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合法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李志亮所驾驶的车辆单方撞在王宪国停放的车辆上,造成自己车辆损失应由其承担后果。
刘春香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被告人民财险长沙分公司所称保险公司对于车主负主要责任的只承担70%赔偿费用的不予承担的条款,属于限制保险公司责任的免责条款,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投保人注意,并予以了明确的说明。故对被告人民财险长沙分公司主张只承担70%赔偿费用的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
开车遇事故致家庭成员伤亡,保险公司竟不赔“三责险”即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很多车友们对此应该并不陌生,但很少有人注意到在保险人提供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格式条款中,有这样一条免责条款,即第五条第一项“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者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车上人员(本车人员)能否转化为本车保险保障的第三者第17条之规定:“投保人允许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致使投保人遭受损害,当事人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投保人为本车上人员的除外。”即投保人如果不是车上人员,则属于本车交强险保障的第三者。
本案意外伤害保险能否理赔《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条款第6.3条规定: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主要原因导致的身体伤害。根据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朱某的死亡显然符合保险合同条款中关于“意外伤害”的构成要件中的“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三项要素。
超载运输酿事故 保险公司可否增加10%的免赔率肇事车辆投保了不计免赔并交纳了保费,理应享有不计免赔的权利。而不计免赔特约条款又约定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此种约定有违公平原则,且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加重被保险人责任,排除被保险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情形,应属无效条款。
待售车辆被撞后的贬值损失如何赔付待售新车必然存在贬值损失。待售新车不同于其他使用中的车辆,待售车辆受损后虽已修复,已不能按照新车价格出售,必然会导致车辆销售价格相对贬值,该贬值损失客观存在,应属于汽车销售公司在事故中合理损失范围。
保险公司应否对未相撞的事故损失承担理赔责任保险公司应承担未相撞的事故损失赔偿责任。本案虽不有别于常见的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但本次交通事故是因符某强行超车、违规占道行驶,引发险情,何某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将自己的车驶出路外产生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的损失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符某承担民事责任。因符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根据交强险的性质,该损失最终应由车辆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理赔
投保车辆出事故,索赔为何不成功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016车险新策出台,这40个理赔问题你要知道!此次改革在车损险中实施“无责代赔,先赔后追”,被保险人可以更快获得赔款,享受更好服务。当然,实施车损险“无责代赔,先赔后追”,会一定程度增加保险公司的成本。但为更好发挥保险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消费者,消费者在保费外无需增加费用。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