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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婚内债务离婚后变更分担有效吗
    日期:2016-01-26 点击:184次

    婚内债务离婚后变更分担有效吗通常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离婚夫妻之间对婚内债务做出的协商分担协议,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也就是说,此时如果债权人向其中一方主张债权的话,那么该方也有义务进行承担。

  • 离婚时嫁妆能要回来吗
    日期:2016-01-26 点击:578次

    离婚时嫁妆能要回来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 嫁妆与彩礼的区别
    日期:2016-01-26 点击:250次

    嫁妆与彩礼的区别“嫁妆”是女方家庭对新娘的赠与行为,这里存在两种情况:一为登记结婚前陪送的;二为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新娘的赠与, 属于新娘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6-01-26 点击:496次

    彩礼与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目前对于“嫁妆”究竟应该如何看待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对于很多的类似的案件法院在判决上会存在很大的差异,关键在于您的律师会为您怎么辩护,会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了,因此,笔者在此建议大家,结婚时应该就该部分财产做一个明确的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及时求助于婚姻律师,才能有效解决您的问题。

  • 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26 点击:2202次

    保险受益人得到的保险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受益权来自保险合同,而非“继受”而来。当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属一人时,受益权之固有性不言自明。即使当受益人和被保险人不属同一人时,受益权之固有性也无须争论,因为人身保险的目的往往是为他人(受益人)的利益而购买的保险。

  •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效力解析
    日期:2016-01-26 点击:540次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效力解析,有很多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共有房产转让的事情发生,笔者在实践中曾遇到这样的咨询案件:男方在外地工作期间,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房产转让他人,并及时办理了过户,之后女方携带房产转让款不知去向,男方四处寻找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法院以购房人为善意取得为依据,判决驳回男方的诉讼请求,导致男方再想要回房屋的愿望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男方只能起诉女方,但维权很困难。

  •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等共有财产以及如何处理股权转让问题
    日期:2016-01-20 点击:225次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有价证券等共有财产以及如何处理股权转让问题根据最高院2003年12月26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第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所以,你们可以协商或按市价分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日期:2016-01-20 点击:399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能否要求分割共同财产2011年8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复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日期:2016-01-15 点击:306次

    复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廖某提出要求分割房产和存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 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日期:2016-01-14 点击:301次

    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法院应准予离婚,但还是希望您能慎重考虑再决定是否起诉离婚。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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